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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温暖的民生答卷:张家口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纪实

2012/12/20  浏览量:   作者:王翠莲 王雪威 赵春伟 田爱合  

  年发放城乡低保金由2005年的0.85亿元增加到现在的3.4亿元,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由2004年的298.8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10038万元。

  今年,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2万人、115万人、38.5万人、46.7万人和20.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1万人和7.06万人。

  全市五保对象24560人,分散和集中供养年标准分别由2006年的874元、1584元提高至现在的2300元、3200元,年发放资金由2006年的748.2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6338.9万元……

  近年来,张家口市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事来抓,一组组令人欣慰的数字,无疑是一份温暖的民生答卷。

  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009年和2010年,怀安县、万全县先后成为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新增赤城县、宣化县、张北县、崇礼县、涿鹿县、桥西区;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所有县区,参保率达96%以上。

  在养老体系建设上,2010年,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的2.8万元提高到3.5万元,2011年再次提高到6万元,工伤和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也明显提高。针对“五七工”和“家属工”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2010年,结合相关政策,由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后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共解决8378名未参保人员。

  老有所养,困有所助

  在解决困难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上,从2005年开始,该市通过市福彩公益金补助、县财政筹资、整合现有乡镇敬老院资源、利用乡镇撤并办公用房和学校闲置校舍,投入2.25亿元,改扩建、新建县统筹跨乡镇的区域性敬老院59所。救助对象由2004年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和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救助人数达40.2万人次,年发放救助资金增长到2011年的10038万元。

  在扩大城乡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面和保障标准上,该市坚持村、乡、县三级审核审批,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城市低保人数由2006年的1039人增加到12.7万人,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005年的100元至150元提高到320元至350元;农村低保人数由2006年的10.1万人扩增到40.01万人,年发放资金由2006年的0.1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4.1亿元。

  提高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张家口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突破性制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办法,每年从医保收费中单列一部分资金建立职工大病救助基金,对于年度内住院(含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自费药品、目录外诊疗项目、一次性医用材料限价超标准部分和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的费用,除正常医疗保险报销外,再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该市积极开发家政服务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以来一直未整体参保企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及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编辑:蔡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