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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科学规划农村小康居住区

2008/09/20  浏览量:   作者:陆敬伟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针对目前一些投资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农村商品房的问题,紧急叫停了部分小容量、低档次开发建设的小康居住区和门面房,将全区农民小康居住区从原来500个缩减到179个。

    宿豫区重新审定并规划的小康居住区坚持科学合理的标准,并对不同乡镇采取分类指导。对列入主城区规划的小康居住区一律按照现代城市小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对主城区规划范围以外的,重新调整小康居住区布点和规划;在镇区规划边界线以外2平方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准布点规划建设小康居住区,离镇区边界2公里范围以外的按要求规划布点小康居住区。所有小区建设要提升建设档次和水平,确保杜绝低档次重复建设。

    宿豫区在小康居住区住户安排上,要求一般情况下每个集中居住点总容量不少于500户。对目前启动的康居示范点,居住区入住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在全乡的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楼层安排上,坚持4-5层为宜,不准建设单门独院式双层排房,以避免土地浪费。但根据农村实际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在居住区内集中规划建设农具房(储藏室),每个约30平方米左右。在服务功能上,坚决杜绝居住区搞商业功能开发,区内只准建一个标准的服务中心,以减少重复建设和门面房空置,更好地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