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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苏中老区海安撤“县”设“市”

2018/05/31  浏览量:     

  5月14日,苏中海安老区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8]63号文件《省政府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江苏海安县老促会教育分会 陈祥斌 严德本)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