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浏览量: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加大投入、精准施策、严格监管,为全省脱贫攻坚大局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上半年,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6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22.8%。
财政保障更有力。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省本级、32个重点贫困县及其所在市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市县按照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市县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
资金安排更聚焦。资金安排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工程和特殊困难群体,集中2.5亿元资金支持我省9个深度贫困县,安排1亿元支持行蓄洪区建设发展。筹资41亿元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7亿元资金一体化推进农村“三大革命”,4.2亿元资金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贴息,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教育、社保、医保等政策资金及时安排到位,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底线进一步筑牢。
预算执行更高效。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分解资金,省级以上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个月内下达,专项资金2个月内拨付到位。落实“月通报、季约谈”制度,定期通报全省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对市县闲置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清理检查。
资金监管更严实。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机制和总台账,前移监管关口,及时纠正资金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通讯员 祁帅 记者 吴量亮)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