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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农民销售农产品不发愁

2010/05/13  浏览量:   作者:文| 绥棱县老促会  

 

绥棱农民销售农产品不发愁

文| 绥棱县老促会

农产品销售顺畅,是保证农民增收重要一环。黑龙江省绥棱县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单位的农民,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在加强农产品、农资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农民不受中介盘剥
绥棱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的营销,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在不改变土地联产承包体制的前提下,由企业和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形成订单农业。
通过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品牌,实现了事实上的规模化生产,保证农产品及时地进入流通领域,卖上好的价钱,增加农民的收入。其特点是规模大,专业性强,带动的农户多,产品有稳定的销路,农民不受中介盘剥。
泥尔河乡锦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水稻的吞吐量都在4万吨左右,他们采取保护价收购,以国家保护价为底线,农民结算时以市场最高价为准,仅此一项就为农民获利近百万元以上。2009年该公司与6个村254户农民签订了购销合同。实行连片种植规模经营,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水稻价格可比市场价每斤高4分钱,预计这6个村254户农民可以增收160多万元。
   
抱团抢占外地市场
绥棱农村的各类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同类产品的经营者,自愿联合,采取统一的办法,广泛应用新技术,大力发展外埠市场,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目前,绥棱县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441个。靠山乡双合村养猪协会,由会长带领25名会员发展养猪,协会统一供仔猪、饲料、防疫和销售。全村规模养猪户31户,年饲养量3500头,出栏2500头,年纯收入20万元。
双丰村的水稻种繁育协会,和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繁种基地、绥化水稻科研所签订了水稻育种合同,发展会员95人,繁育水稻种1050亩,平均每户增收3300元。四海店镇林富村的西瓜协会,有会员37人,2008年种西瓜1200亩,与长春和大庆签订了销售合同,每市斤0.25元,垧收入达到2.5万元。近两年来,全县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销售农产品,使农民增收500多万元。  

借外力打造引资龙头
绥棱以村为单位建立加工厂,对本村或周边的农产品收购、加工、储存,进行期货贸易。其特点是,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进入营销企业,减少储存损失,效益好。
阁山乡三合村由村里提供场地,通过招商,引进山东烟台粮食加工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万元,建水稻、大豆储存库3个、水稻加工厂3个,年储存量4500吨,年加工量10500吨,可为农民增收500万元,人均增收739元。

发挥供销社和农家店作用
绥棱农村供销社和农家店除经营一些百货农杂和农用生产资料外,还帮助农民销售一些农产品。其特点是销路稳定,价格合理,成本低,方便群众。
目前绥棱县供销社所属农村经营网点105个,农家店121个,其中农产品收购网点57个,仅2008年收购农产品就有16744吨,收购额5000多万元。后头乡前头村供销社,通过和大城市建立了销售网络和基地,把农产品直接销售到北京、沈阳、大连、营口等地超市。几年来,为农民多创收50多万元。
县供销社在县农贸市场为3个产菜乡的蔬菜协会设置了绿色蔬菜专门摊位80多个,产销直接见面,销售蔬菜新鲜,且价格低于一般商贩,很受消费者欢迎。

编后
农民进入流通领域顺畅与否,对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据绥棱县老促会对16个村630户农民的调查,农产品卖上高价的有198户,平均增收10%以上;而卖不上价的有252户,平均减收15%。数字说明,一样的耕种水平,一样的品种,一样的产量,由于销售时机、销售渠道不同,也就是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程度和营销手段不同,使农民收入大受影响。因此,农民在注重科技种田,搞好田间管理,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更要注重农产品的营销增收。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