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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认真贯彻福建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06/13  浏览量:     

福安市老促会詹翠霞会长到松罗乡后溪老区基点村调研

  老区苏区,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牵挂。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要饮水思源,决不能忘了老区苏区人民,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加快老区苏区发展,要有长远眼光,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召开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对接福建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福安市老促会詹翠霞会长、市老区办郑招旺主任带领市老促会、市老区办工作人员到城阳镇茶洋、荷洋、后楼、堵坪坑村,溪潭镇马山、磻溪村,溪柄镇东坪、立新村,松罗乡后溪等老区基点村开展调研,对老区基点村人均收入、村财收入以及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共福安市委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16]2号)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详实的调研资料,以便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研究下一步对接福建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提供有益参考。

  (福安市老促会、市老区办:林华光)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