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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效凸显

2019/12/11  浏览量:     

  楚雄市是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市(县)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市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指示精神和省、州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出台了区域扶贫开发、创新扶贫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指导文件,建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紧扣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及实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住房保障、资金整合、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行动配套文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靶向疗法,全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

  ——全市贫困对象持续减少。2014年以来,楚雄市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截止2019年底,实现在现行标准下,2个贫困乡镇(大过口、西舍路)先后退出、51个贫困行政村先后出列、9295户35805名贫困人口脱贫,还有23户92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底的12.08%降至2019年底的0.03%。2018年,楚雄市代表全省非贫困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级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考核,全省34个非贫困县综合评价考核为第8名,比2017年提升了9位。

  ——区域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在创新机制推进扶贫开发中,建立完善了合力攻坚、考核奖惩、精准扶贫、驻村帮扶、资金管理、金融扶贫、社会参与“七大机制”,实施道路畅通、水利建设、电力保障、危房改造、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信息扶贫、保障扶贫、生态扶贫等十一大工程,特别是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探索建立完善了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政策、指挥调度、投入保障、考核奖惩六大机制,整合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行业扶贫资金,实施了3个乡镇整乡推进、51个贫困行政村整村推进、383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工程,贫困地区的路、水、电、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等制约发展瓶颈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动力不断增强。

  ——精准脱贫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强化组织保障,构建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组织指挥体系;强化投入保障,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多方筹措资金予以保障,2015年以来,市级财政投入3.58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791.5万元(中央13091万元、省级5892.5万元、州级1808万元)、融资到位资金7.12亿元、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支持2457.5万元投入脱贫攻坚;强化政策供给,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住房保障、资金整合、兜底保障“八大扶贫”行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建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机制和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机制,研究细化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解决精准扶贫“谁来扶”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感恩、公德、小康”三项群众教育,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实施党建扶贫双推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三问”工作成果,建设村“爱心超市”平台,采取用爱心积分兑换物资,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扶志、扶智,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脱贫主体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健全脱贫攻坚考核奖惩体系,把脱贫攻坚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统筹州市考核奖励资金,对克期脱贫退出的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分别按照150万元、20万元、500元的标准,对乡镇给予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奖励、对村级给予项目和人员经费奖励,同时,每年评选表扬脱贫先进集体和个人,2015年以来共推荐表彰脱贫先进集体41个(省级2个、州级6个、市级33个)和先进个人170名(省级6名、州级34名、市级130名),激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

  (楚雄市扶贫办  段伽忱)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