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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革命老区支持政策

2021/08/09  浏览量:     

  7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国家明确纳入浙西南革命老区规划范围的丽水市全域和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等5 个革命老区县,以及浙江省山区26 县范围内的淳安县、武义县、开化县、仙居县等4个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支持。

  意见指出,到2025 年,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总体达到65%;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教育现代化指数超过7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公路;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 以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浙江方案初步形成。到2035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取得系统性成果,革命老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意见提出:一要加快提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活力。措施包括:(一)高水平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加快革命老区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做强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笋竹等优势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电商直播等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支持农村能人创业和农民合作创业,扩大就业渠道。(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实施“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全面推行全域党建联盟,积极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现应修尽修、应保尽保、活态传承、科学利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有序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推进农村文化礼堂20版建设。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促进共同富裕。支持革命老区村抱团成立生态强村公司,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盘活乡村闲置资产,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落实符合条件的“三老”人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三)高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四)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与长三角中心城市探索多领域多形式合作,在长三角中心城市、重大平台建设科创飞地、产业飞地。支持革命老区参与长三角产业链共建,改造升级传统制造业,提升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到革命老区设立研究院或共建创新载体。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革命老区,支持长三角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市级三甲医院在革命老区开办分院,推动打造浙西南区域医疗高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面向长三角区域的康养基地。

  二要着力完善革命老区基础设施网络。措施包括:(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主干道为骨架,打通高速公路跨省连接断头路,提升公路干线路网密度和通达能力。推进义龙庆、杭淳开、苍南至泰顺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谋划乐清至青田等高速公路项目,积极推进庆景青、奉化至庆元、温岭至常山等普通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杭温高铁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杭丽铁路、温武吉铁路、衢丽铁路衢松段项目开工,谋划衢黄、丽云、金南等铁路项目,支持丽水融入杭广通道。推进文成、泰顺、武义、开化、仙居、龙泉、遂昌等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淳安、永嘉、庆元、缙云等通用机场选址论证等前期工作。推进青田港腊口、船寮、温溪等港区和瓯江内河航道建设,提高海河直达运输能力和效率。(二)推进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海上风电布局建设,加快储能、氢能发展。加快建成苍南三澳核电一期,推进三澳核电二、三期建设。支持革命老区谋划建设一批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建设泰顺、缙云等抽水蓄能电站。(三)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开化、丽水市莲湖等大中型水库建设,实施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遂昌县成屏二级等既有水库提升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推进小型水库系统治理,促进水库增能保安。推进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全面消除直接威胁群众安全的小型水库和屋顶山塘的安全隐患,提高革命老区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推进丽水市滩坑引水、龙泉市竹篛水库扩容引水、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等引调水工程建设,谋划推进浙西南五大水库连通工程,提高革命老区水资源配置能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百江千河万溪水美”工程,开展钱塘江、瓯江等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建设和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革命老区农村供水和农业灌溉保障水平。(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建设5G网络,加快推进5G 网络从城市向乡村延伸。部署下一代互联网(IPv6),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支持革命老区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方向,开展智慧化融合应用。

  三要积极推动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措施包括:(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钱江源- 百山祖国家公园、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钱塘江源头、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国试点建设。加强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和生态修复,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善钱塘江、瓯江等跨流域共治共保共享机制,深化市际、县际有机结合的流域补偿机制。支持革命老区探索建立碳汇、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推广仙居“绿十条”、丽水“绿谷分”等先进经验。(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丽水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支持丽水市建设国家级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全省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争取将革命老区全部纳入国家级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治理举措。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相挂钩的激励机制。

  四要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措施包括:(一)提升红色文化精神引领力。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围绕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将红色经典、革命故事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推动“四史”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举办浙西南革命精神论坛、红军长征论坛,建设和提升一批革命老区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建好管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政治引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基层执政阵地。(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大对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中共闽浙赣省委旧址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力度。建设和提升一批红色文化公园、党史馆、革命纪念馆等项目。加强革命史实研究和革命文物价值挖掘,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工作,分批公布我省革命文物名录,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支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积极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和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支持文成县、苍南县、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缙云县、松阳县列入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三)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提升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行等特色产品。推进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高水平打造国家级和省级红色旅游景点景区,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策划推出一批革命老区红色旅游“浙里红”精品线路,加大红色旅游招商和品牌推广力度。结合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加强与赣闽粤、湘赣边等重点革命老区旅游合作,共同打造跨区域红色旅游线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直观生动地呈现历史事件和场景,让红色历史“活”起来。

  五要完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措施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纳入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及时协调推动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具体支持措施,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政策支持。有关设区市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落实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浙西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分解国家下达我省控制性指标时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空间支持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内流转使用;(三)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加强策划组织,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反映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编辑:褚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