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4月12日电 (记者庞革平)广西财政已筹措资金38.7亿元用于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较2011年增加8.4亿元。2012年教育惠民工程主要包括:改善办学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三大类。
其中,11亿元被用于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农村幼儿园资源。同时,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推进全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建设。
此外,26.8亿元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对29个集中连片国家试点地区和11个自治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100万名学生,按照每人每天3元、每年200天计算进行补助。二是实施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对全区约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三是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助约2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四是实施高校学生资助项目,给予学习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资助。
广西财政还筹措了0.9亿元,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开展培训。同时,还将实施“雨露计划”,对大石山区和非大石山区的贫困家庭子女各1万人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给予补助,对“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贫困家庭“两后生”(指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6000万人参加职业教育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