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世界了解老区 让老区走向世界

search

运城市盐湖区召开红色遗址遗迹普查及编纂工作会议

2022/08/01  浏览量:   作者:运城市盐湖区老促会  来源:中国老区网

7月29日,运城市盐湖区红色遗址遗迹普查编纂工作会议在区政府东二楼会议室召开。

盐湖区老促会会长李仲管,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赵丛娜,全区2l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盐湖区红色遗址遗迹名录》编委会及区老促会全体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赵丛娜主持。

李仲管会长首先对普查工作作了详尽的安排和部署。他说,红色遗迹、革命遗址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时期(1919--1949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革命活动所形成的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包括: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的遗址、遗迹;其他见证革命历程、反映革命文化的重要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同时还包含:重大战役发生地、历史事件发生地、各级党组织活动地、县级以上领导活动地、县级以上武装驻扎地、革命先驱牺牲地和主要设施地、名人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战时期,国民党军队对日作战遗址可视同为红色遗址。各级党组织活动地包括地下党情报站、交通站、联络站。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兴建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内容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纪念设施也属普查范围。

他要求,每处革命遗址必须标明名称、地址、面积、建筑样式及材质、形成时间、利用时间等基本情况;遗址本体的历史由来、使用状况、保存状况、陈列物品情况;遗址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经费来源、工作人员状况;遗址周围的环境状况(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信息、资料。已被损坏的不复存在的重大遗址、遗迹也在普查之列,要介绍基本情况,写明损毁原因。

他强调,此次普实行属地普查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元,采取实地调查和查阅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村两级普查人员要在重点走访知情人、老年人、老党员、老干部的基础上,对反映出来的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把初步确定的遗址、遗迹项目(包括红色遗迹、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和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一式两份,于8月底前报至区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盐湖区老促会秘书长对红色遗址遗迹普查登记表作了具体详细说明。

最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赵丛娜对普查编纂工作做了三点要求:

(一)明确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是服务全区红色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编纂出书和汇总红色旅游资源库,制定和完善红色旅游方案提供基础依据。区委成立编纂委员会,区委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政策研究中心、区财政局、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文保中心、区老促会、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普查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老促会,办公室主任由李仲管兼任,办公室负责普查编纂工作的日常组织和联系协调。

各乡镇(街道)由副书记或人大主席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副书记或人大主席专抓此项工作,迅速开展普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普查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配合。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革命遗址普查,既要做到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又要做到深入细致、全面到位。要采取实地调查与档案资料、图书资料、报刊资料、口述资料等互证的办法,对每处遗址有关信息严格核实,力求准确无误,确保普查资料、信息登记、汇总等各项环节有根有据。

(三)广泛宣传,加强保护。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广泛宣传革命遗址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地位,宣传新发现的革命遗址,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革命遗址的价值,使保护革命遗址成为全社会自觉自愿的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编辑:白雨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