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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举行学习《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暨总结表扬座谈会

2023/01/31  浏览量:   作者:柯聪 何周超  

1月13日,年末岁首之际,浦城县举行学习《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暨总结表扬座谈会,及时宣传于1月1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县政府副县长何秀菊、县老促会会长张先强、县委办、民政局、老干局主要领导及有关乡(镇)分管领导、老促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民政局(老区办)局长陈大兴首先向与会同志解读了《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内容,同大家一起学习了有关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相关规定。接着县委办副主任王飚宣读了由县委表扬的21位为浦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名单,与会领导颁给表扬信并合影。

会上,浦城县老促会会长张先强对县委、县政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特别关心支持老促会工作表示感谢,对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无私奉献的退休老干部、村主干表示感谢。最后副县长何秀菊发表重要讲话:她指出《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施行,红色文化遗存工作就有法可依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为我县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做出应有贡献。何秀菊副县长要求:一要积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在我县形成良好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氛围。二要要注重守正创新,提升保护成效,在我县有关部门先后于管厝、富岭、盘亭等乡镇创办起多处革命历史博物馆、纪念馆,把散布的革命遗址、遗迹图文并茂集中展示的基础上,为以多种创新形式加以保护利用好红色文化遗存,我们还应在用好红色文化遗存上进行一些新探索尝试,为保护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做出新的成绩。三要要强化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保护利用红色文化遗存的政治站位,在乡村振兴事业中,结合实际,擦亮浦城革命老区金字招牌,把红色资源运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使我县的红色基因和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编辑:韩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