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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南县:创新监督机制 强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2012/06/15  浏览量:   作者:王奎洲 许曙庆 刘赟 王东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稳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越来越多,农村民生问题监督机制建设也被列入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使涉及民生的各项村务全面“透光”,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新的《村委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灌南县于2010年12月起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第九届届村委会换届中同时部署推进,有序进行,以加强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机制,大力促进村级规范化管理建设,强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助推村民自治工作走向深入。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灌南县在全县14个乡镇成立了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有力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组织、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为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供了组织和领导保证。并相对应的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农工、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监督小组,各部门密切协同、共同参与,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开展。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知晓率,灌南县在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领导小组过程中,通过《灌南新闻》、《灌南时讯》、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简报等新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意义、任务、目标、内容、步骤等,并适时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传达到各村,从面上指导和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让农民群众知晓率得到大大提高。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严格程序,选好成员。根据《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提出了民主推荐、党委审核、群众监督、公开公示、依法选举等法定程序。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个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村民代表,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和政策、法律水平及议事能力等,而且不得是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配偶亲属等有明显特殊关系的人员。

  分级培训、提升素质。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后,该县民政局会同县委党校联合办班,对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各乡镇均采取以会代训或专门培训等形式,对村级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村务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村决策决议的执行情况,村务和党务公开,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以及重大事项,村干部的效能作风等。委员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有权对重大资金开支等提出意见。通过培训,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进过程中,悉心听取民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把包括村级财务公开、低保金审批和发放、惠农资金发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等百姓关心的重点村级事务作为公开重点,通过张榜公布、宣传栏公示、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让村级重大事项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了村务透明度,规范了权力运行。

  健全制度、“照亮”账目。建立健全了以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村干部权力监督、重要事项监督等为重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监督内容既包括传统的村务财务公开和收支票据审核等监督项目,又新增了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和难点方面的监督项目,如工程项目、债权债务、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在村级财务报批上,村监委必须签字盖章,否则不予报销;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上,村监委必须参与,否则无效。有效防止村“两委”及其成员权力失控、决策失误,促进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使村“两委”干部的作风明显好转,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

  截至目前,全县23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都有办公场所、规范统一的牌子、印章、工作制度和履职记录,达到了“六有”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真正形成一个管理民主化、决策科学化、办事公开化、制度严谨化、工作规范化的格局,全县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已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然成为农村和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