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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干,村民说了算

2012/06/19  浏览量:   作者:杨忠明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但在实践中,又出现了新问题,如,部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村民的意愿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对村民委员会监督难,特别是对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委会,难以启动罢免程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从2005年开始,山西省榆社县逐步探索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改进农村党支部领导方式,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成效显著。

  “村代会”的职能

  榆社县是山西省重点扶贫县,也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现有人口13.6万,其中农业人口12万,占总人口的88.3%,从2005年开始,榆社县以村民委员会换届为契机,在合并农村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成立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由村党支部主持选举,一般5~15户推选1名代表,村代会设主席1名,人口较多的村可增设副主席1名。村代会主席由乡镇党委和人大提名村支书通过村代会选举担任,竞选失败的村支书要辞职,由新当选的村支书参加村代会主席竞选。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由副书记担任村代会主席。村委会主任一律不兼任村代会主席、副主席。村代会下设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管若干工作小组。村代会由村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召集和主持,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的问题随时召开。

  为了有序规范地推进村代会的成立,榆社县委还制定了《榆社县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划》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代会”村治模式运行机制的意见》。这些规章制度赋予村代会召集村民会议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对村委会的监督权等。

  能够避免村干部决策失误

  郝北镇韩村在榆社县算比较大的村子,有700多口人,曾经是乡政府所在地。

  早在2006年,韩村的村干部想发展大棚蔬菜产业,党支部书记常见荣回忆说:“当时,我兼任村代会主席,召集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的事情,结果大家都不积极,怕赔钱。”但是,这个能干的村干部还是在村代会上得到一些有胆识的村民代表的支持,于是,会上形成了党员和村民代表首先带头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的决定。

  如今这个小山村的大棚蔬菜已发展到16座拱棚、10座暖棚的规模,成为村民收入可观的产业。

  韩村种植生地也是经过村代会几次会议才决定下来的。常见荣在与安徽亳州的药材客商洽谈商妥后,发动村民种植生地100亩。在第一次村代会上,常见荣表明了与安徽药商初步达成的意见,每亩药商投资80%,村民投资20%,秋天按市场价格回收。因为种植生地前期投资比较大,村民以前没有种过没有经验,最后这个方案没有通过。

  后经过与村民多次协商,村民代表提出了继续按8 : 2的比例投入,秋天收获后以1650元的保底价回收,外加高产多收入激励机制,再次上村代会后,这一方案获得了通过,与安徽药商签订了协议。

  能够充分维护村民利益

  榆社县云竹镇东庄村全村470余口人,拥有1180亩土地。游德华是该村的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因为两职“一肩挑”,他不能再担任村代会主席,村代会主席由村委副书记鹿玉珍担任。

  鹿玉珍介绍说,东庄村有个食品工业园区,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需要占地70亩,涉及几十户村民的土地承包权。最初制定了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没有得到村民代表的同意。原因是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案会让一些村民的利益受到损失。最后,根据村民们的意见,决定按实际损失的多少进行补偿,从而使征地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鹿玉珍说:“村代会这种形式很好。我们村里凡事都上村代会,粮食直补发放,低保名额分配,村容村貌整治等,在会上取得大家的一致同意后,就不会产生矛盾。”

  榆社县委书记梁潞阳认为:“村党支部以村代会为载体,领导村委会、领导村民自治、领导村务政务工作,把党的主张作为建议向村代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全体村民的意志,加强了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规范了村级组织工作,提高了农村干部民主管理的水平。”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