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浏览量: 作者:欧志彬 来源:中国老区网
引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今年在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的基础上,出台《肇庆市关于以集成式十项措施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质效,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力争全市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到2024年底达15万元以上,到2025年底达20万元以上,到2026年底达30万元以上。
1、党建引领强化人才支撑
持续优化配强村“两委”班子等带头人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挑选优秀人才按程序充实到村“两委”班子。
管好用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聚焦收入薄弱、资源资产缺乏的村集体,协调帮扶单位资源和各方力量支持发展。
持续加大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培训农村党员,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种养技术、农村电商等专业培训,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2、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六个步骤,全面盘点,形成最新的、最全面的“三资”台账。
健全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各县(市、区)平台功能,村集体资产资源“应上必上”平台交易。
推行“村组账镇代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
3、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
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清理和整治存量不规范合同,规范村集体新增经济合同。
指导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和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集体的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村集体做好招标文件、合同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4、发挥资金政策集聚效应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加大力度探索“补改投”模式,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特点,开发更多普惠型与定制式相结合的存款类产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化存款结构,开展信用村“整村授信”。
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税费优惠。落实农村集体生产、经营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5、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帮扶力量
积极谋划产业帮扶项目。大力招商引资到帮扶村投资兴业,争取更多资源力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6、盘活资源资产发展
抓好“三块地”改革。探索“宅改+”模式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股票田”、连片流转、互换并地、土地托管模式。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盘活闲置集体资源资产。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房屋、旧学校,统筹村组两级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经营、发包。
探索异地调整用地指标。支持村集体通过对零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探索将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其他适宜区域,用于本村集体经济发展或者跨村合作发展飞地项目。
7、深入发展山林经济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大力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广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下养殖。鼓励村集体投资建设智能温室、花卉大棚、育苗基地等,以租赁或合作方式,发展培育苗木、花卉为主的“一村千树(花)”项目。
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和农民参与国储林建设。积极探索推广“储备林+林下经济”新型林业发展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碳普惠项目。
8、挖掘风光资源增收潜力
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绿美光伏示范镇建设”,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依法通过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出租发包土地房屋使用权、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支持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科学评估投入产出,让村集体和村民享有风光生态资源的应得合理增值利益。
9、探索国企联村、社村合作模式
探索各级国有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多元混合发展。引导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对接,在冷链配送、村域资源盘活、农产品加工物流、文旅融合开发等领域开展合作。
推进“社村”合作。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为依托,以拓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互补,打造上下贯通的县镇村经营服务体系,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提质增效。
10、推进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现代化、市场化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工业+”“资源经济+”等多种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资产使用权、集体资金入股或参股等方式,积极与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创新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提供农资采购、技术指导、育苗烘干等生产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资设立公司或参股公司。深入探索引入农村职业经理人运营村集体资源资产,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创设“强村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参与产业发展、物业投资和公共设施等建设,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养工作,利用各地乡村振兴建设成果,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产业。
编辑:褚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