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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00余万农村人口喝上“安全水”

2012/09/28  浏览量:   作者:苏莉 路险峰  

    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分组审议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已经解决1000余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十二五”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70%。

    喜:今年又有300多万农村人口解决饮水安全   

    报告指出,经评估,国家认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164万人。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到2011年末,全省已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99.5万人,完成总投资59.7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308处。2012年,全省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将超过300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不到15%提高到35%左右。

    省政府连续8年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考核重要内容。在具体实施中,对饮水不安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以乡镇、自然村为中心,发展集中供水工程或者管网延伸方法解决;人口比较分散的地区,采取建水窖、打水井等单户供水工程解决,对水质污染严重地区,主要通过严格水质处理工艺保障供水安全。近年来,在93个县(市、区)设立了2124个监测点,对农村饮用水开展监测工作。

    忧:农业面源污染威胁水质

    报告指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当前,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面临的一个困难是水质保障问题。由于农村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任意排放畜禽粪便污水等,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流域水体氮磷超标,地下水亚硝酸盐污染增加,对农村饮水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较为分散,水质处理难度和成本较大,加之水质监测体系不完善,检测能力与人员配备不足,一旦出现水质问题,将对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饮水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必须科学合理规划,强化水源保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水源地监测工作,从源头上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同时建议尽快制定《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条例》,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