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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法官”

2012/11/08  浏览量:   作者:李焱华 杨志芳  

  在泸溪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常年挽起裤管,带着法律文书,为土家苗寨群众送法上门,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赤脚法官”。他就是该院立案庭庭长张学荣。

  张学荣今年58岁,从事司法工作30多年。为了群众的安宁,他把汗水洒在山间小道,把身影留给土家苗寨。

  今年10月26日,张学荣和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带上法律文书、国徽、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步行4公里山路,来到泸溪县武溪镇有“麻风村”之称的杨斌庄,审理覃国发离婚案。庭审中,张学荣采取简易程序,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土家苗寨山高路陡,下村入寨办案,往往只能骑自行车或者步行。张学荣记得,一年下来,要穿烂五六双解放鞋。

  2004年7月的一天,解放岩乡都蛮村一位78岁的老人杨某,步行一天,来到兴隆场法庭反映:3个儿子因埋怨老人分配宅基地不公平,不愿意赡养老人。

  当时在兴隆场法庭担任庭长的张学荣受理了此案,他为老人安排了食宿,第二天还安排人护送老人回家。

  第三天天刚放亮,张学荣便带着两名法官,步行去都蛮村审理这起案件。越过几十里山路,黄昏时,蛮村坪场上搭起了临时法庭,法官、村干部和邻居们一起做老人3个儿子的工作。看到法官和村干部们的真诚热情,他们后悔过去不该那样对待老父亲,表示以后要好好孝敬老人,案件得到了圆满调解。

  张学荣就是这样,群众的事,再小也有天大的责任。近年来,他主审各类民事案件674件,审限内结案达100%,无一例超审限、无一例上诉上访,他因此先后被县政府嘉奖、荣获“全国优秀司法工作者”称号,所在法庭先后被评为“三好人民法庭”、“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文明窗口”。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