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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文:革命老区的红盾卫士

2016/12/06  浏览量:   作者:顾艳伟  

★人物简介

  黄忠文 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广西百色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熟悉法律法规,业务素质过硬,擅长打假治劣,净化商品市场。在百色这一革命老区的红土地谱写了一首首精彩的红盾赞歌。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顾艳伟)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黄忠文始终注重业务学习,不断丰富自已,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他认真履职,从不因调解工作的繁琐而失去耐心。

  几年前,在一起不合格化肥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买到不合格化肥要求化肥经销商赔偿。在黄忠文的调解下,经销商与消费者达成合解协议,约定双方在调解书签字后十五日内,经销商赔偿消费者损失7.5万元。然而,事后经销商以“消费者不退回未使用的化肥”为由,仅赔偿消费者5.5万元后,剩余的2万元却迟迟不予退还。黄忠文知道此事后,多次登门做工作,耐心细致地与经销商沟通。最后,经销商把余款交到了消费者手中。

  黄忠文担任田林县工商局副局长期间,在组织处理一起不法商贩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售卖翻新电视机欺诈农村消费者的案件时,了解到有一名受骗的消费者家住偏远山区村屯内,因通讯不便,无法与该消费者取得联系。他不辞辛苦下村屯寻访这名消费者,将赔偿款送到消费者手中,受到当地村民的赞誉。

  在处理该起案件过程中,黄文忠深深感受到,山区农民消费者家电知识十分匮乏。“绝不能让老百姓的辛苦钱进了不法分子的口袋。”在黄文忠的组织带领下,田林县工商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维权知识,帮助农民识别“家电下乡”的标识,掌握购买家电的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

  在提醒农村消费者提防不法分子借用“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的同时,黄忠文带领同事加大了执法力度,查获经营假冒伪劣家电案件4起,没收翻新电视机129台、洗衣机17台,将田林县“家电下乡”政策从普及到落实的环节紧紧相扣。由于他和他分管的部门工作突出,其所在的单位还被邀请在广西区政府召开的全区家电下乡电视电话会上,做典型发言。

  黄忠文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查处侵害消费者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做出积极贡献。他的工作,体现出一名工商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忠于工商事业的优秀品格。

  2015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代收预售商品房住房维修基金时,不遵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私自提前收取基金,侵犯了510名购房者的合法权利,涉及金额高达160万元。得知此事后,黄忠文第一时间带领经济检查支队以“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为由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立案调查。最终,当事人接受了行政处罚,并向消费者退回提前收取的费用。

  多年来,黄忠文直接受理消费者投诉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1万元;查处与消费者利益有关案件51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价值700多万元,在净化消费市场环境的同时,维护了消费者利益。黄忠文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被广西区党委组织部和广西区工商局党组授予“党员标兵”荣誉称号,多次被被百色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