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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化的滥觞

2013/06/09  浏览量:   作者:曹锦清  

  在城镇化中,土地问题无疑是一项关键的要素。在自由主义叙事中,当前中国面临的诸多问题都被归于改革的不彻底性,或者说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里所说的改革不彻底性,其实就是说私有化的不彻底,或者说产权不明晰,其中土地的公有制又是被批判的焦点。

  自由主义的结论很明确,认为土地应该私有化而未被私有化,是造成目前诸多社会问题的主要原因。这一理论认为,土地私有化以后,政府圈地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房地产引发的腐败也消除了,农民的增收、城市化和土地的规模经营也解决了。这种判断十分简洁,因而在当前的舆论中非常有力量。但是否符合事实,却是值得考量的。

  目前中国的土地所有权,依然是以公有制,即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存在的,而具体到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中,村集体的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权是分离的。20多年来,可以发现集体的所有权在逐步弱化,而承包权在逐步强化。到2006年左右,承包权被承认为一种物权。2007年以后,耕地之外的28亿亩林地,也被分到农户,而林权本身是可以抵押的,是标准的物权。承包权逐步向私有权的转变,和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有密切关系。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的私下买卖已经发生了。

  土地流转涉及到巨大的利益转移,而此前这一领域并无很好的制度安排,因此积累了许多问题。其中,土地作为农地使用,和转为工商业用地使用,完全是两回事。农地转为工商业使用,只能是在城乡结合部,这会出现大规模升值。而若只作为农地使用,是不可能有太大升值的。

  农业用地通过有偿流转而适当规模化,是未来的方向。有偿流转就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在承包户和经营户之间,法律保护谁?如果保护承包者,承包期要短, 流转费要高;如果保护经营者,最好是承包期要长,地租要低,否则经营者就无法进行农业投入,这是两难。在有些劳动力大规模流出的地区,比如上海的松江,推行的是中等规模经营,一个农户经营80亩左右的土地,承包期也长,效果不错。这种试验证明,农业用地的地租可以成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但不能支持农民致富。

  农业用地转为工商业使用,问题就很复杂。在空间上,土地价格因离中心城镇距离的增加而递减;在时间上,随着工商业的不断积聚,地价就不断上涨,不同时间的地价就不一样。目前征地中的问题,大都出在这里。

  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这种做法初衷也许很好,但实践中可能引发大量问题,因为这是对十几年来的习惯做法推倒重来,会引发“翻旧账”的问题。此前10多年政府在征地中采取机会主义政策,以及官员腐败,造成了大量的专业上访户,以及大量欠账。这个问题不容低估,只要口子一开,比如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先前被征地的农民就会提出重新补偿,政府财政可能一下子就被压垮。(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编辑: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