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9 浏览量: 作者:王春光
如今,政府重新强力进入农村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但是,由于农民的自主性比较差,乡村自治一般也沦为空谈;乡镇政府对乡村自治的干预较多,涉及乡村的干部选举、财政管理、资源分配等,连村委会干部的待遇也由乡镇来发放,这实际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在这样的条件下,村委会成为一种准行政组织,乡村自治管理的功能大大被弱化,农民的自主性受到很大削弱。2012年,中央财政向“三农”投入约1.2万亿元,但这里面包括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费用,真正落到农民手中的大概只有三分之一;而每年通过土地征用得到的土地出让费这两年都在3万亿元左右,这个差距显然是巨大的。这没有实现 “少取多予“的政府承诺。
在这样的情况下,城乡差距就难以缩小,存在着继续加大的可能。这还没有把工农产品剪刀差、国家粮价调控等问题考虑进去。
行政强势,自治较弱,这种现状给社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我国目前的村委会还部分延续了人民公社的体制和惯性,生产功能少了,但是还承担着发展经济、维护治安、行政服务、民兵组织等功能,仍然是个全能的基层组织。此外,现实情况下的乡村,往往通过乡村精英——村委会干部的个人资源和能力,来促进乡村社会的进步,村委会干部一定程度扮演着“全能”的角色。事实上二者都没有能力承担这么多的公共事务。
因此,在农村事实上亟需专业社会服务的情况下,社会工作的意识并没有普及,很难在农村生根,也难以生长出相应的专业化社会工作需求。这种体系和状况往往难以接纳社会工作的介入和开展。
中国乡村基层的未来治理应当分专业建立组织,并逐渐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目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很多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替代了村委会部分的经济功能。这实际上和所谓多中心的治理理念不谋而合。
在这个时代转型期,我主张农村推进第二轮改革——综合性改革。这里面包括产权制度、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治理。转型时代的改革应该是制度上的设计和规划,政社要分开、政经要分开,农村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相当繁重。
我国广大农村需要大量社会工作的介入,国家应该引导专业的社工组织进入农村,将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配合起来,拓展农民的自主性;转变基层干部的角色和观念,使他们具备社会工作的意识和理念。这是一个转型过程,不仅制度和政策要转型,工作方式也要转型。
大学生村官应该扮演一部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但是实际上无法做到。首先,国家没有对其准确地定位;其次,大学生村官并不具备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第三,个别大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感;第四,大学生村官是刚毕业的学生,缺乏农村工作经验,一些城市来的大学生甚至不懂方言,无法与农民交流,更别提建立信任、深入工作了;第五,乡村和村委会干部对大学生村官无法定位,村官们往往从事的是一些客人接待、计算机维护、娱乐设施保管与使用等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编辑: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