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9 浏览量:
廖保平
在北京奥运会男子84公斤摔跤比赛中获得亚军的瑞典选手阿巴拉哈米亚在领奖之后,当着国际奥委会官员的面狠狠地将铜牌摔在了地上,以发泄自己对裁判的不满一事,国际奥委会今日正式宣布处罚,没收阿巴拉哈米亚的铜牌,并决定这块奖牌将不会授予任何人。
对阿巴拉哈米亚的这番举动,我抱以同情的理解和理解的同情。对于一个艰苦训练,等待了四年的时间,有实力,志在夺金,进行最后一场比赛的运动员来说,为了夺取金牌,付出的汗水与泪水不可谓不多,有什么比自己的梦想被一个黑哨吹灭更令人痛苦的事情呢?我们真不愿意看到阿巴拉哈米亚以这样一个背影来结束自己的奥运之旅。
但是,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再做出摔牌的举动,有两点值得商榷:首先,奖牌已颁发给选手,其处理权属选手自己,回家去你烧了煮了炖了,以示愤怒与不平,那都是选手自己的事情。但是,在奥运会的颁奖现场,当着那么多的观众,这样的行为显然不只是针对裁判,更是针对整个奥运会,表明你对这个裁判的判决全盘否定,更是对奥运公平竞赛的全然抹杀。我想,奥运赛场上并不缺少裁判误判、错判、故判的事情,但那毕竟是少数,总体来说,瑕玼改变不了奥运会的公平竞争格局,如果不是因为公平,奥运会早就办不下去了。而这并不代表国际奥委会可以对不公平的事件不重视,而是应尽可能地解决裁判不公问题,提高裁判执法水平。作为运动员,既然你参加了奥运会比赛,说明你是对奥运会的公平是有信心的,这信心就包括直面不得已的误判与错判。
其次是道德与素质问题。如果裁判故意判决不公,肯定违背体育道德,理应受到谴责,如果涉嫌违法,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裁判不是故意,只是水平问题,那就很难说了。毕竟,机器还有误差呢,人如何能做得到绝对的精准?没有绝对的精准,也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接近绝对公平是我们所追求的,基本的公平是我们要恪守的。我想,除非严重误判,否则要改写比赛结果是很困难的,不管怎么说,裁判的权威还是要有的,否则,比赛会变成什么样的情形?
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比赛如同将军打仗,胜负乃兵家常事,既要有赢得比赛的勇气,也要有输得起比赛的勇气。如果裁判恪守了公平精神,却因水平导致了误判,这个时候还摔牌,就显出自己的体育道德有问题了,会显示出自己缺少教养,不仅丢自己的脸面,还丢国家的脸面。
不过,真诚的愤怒没有什么错,如果我们对于不公平毫无愤怒,那只会助长不公平这股邪气。对不公平表达我们的愤怒,恰恰是负责任的表现,是推动社会向好的力量。我们很难想象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对任何不公平、不公正表现出漠然待之会是怎样一种可怕的情形。所有人都沉默,才造就了无声的社会。
对于不公,每个人都可以也应该表达自己的愤怒。但愤怒不等于粗暴与野蛮行事。对于不公平,我们可以去讲理,可以去申诉,可以去抗议,也可以去打官司,用一种文明的办法来寻求解决,而不是用粗暴的方式对待。
反观阿巴拉哈米亚的行为,什么直扑裁判被人阻止,冲进记者混合区后猛击通往更衣室的大门,将奖牌摘了下来,愤怒地摔在地上,头也不回的走了,等等,虽然是在表达愤怒,但略显粗暴了,我相信这是一个性格火暴的哥们,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只是,这些行为不但不能更变事实,还适得其反,造成了不必要的后果:对现场观众不尊重,对主办国不尊重,对奥林匹克不尊重,也对自己不尊重,把自己推向不利的位置。
阿巴拉哈米亚的铜牌被国际奥委会收回去了,不过谁也不能抹去他的成绩。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男子84公斤摔跤比赛第三名这个位置上只有唯一的他,没有别的人,我们依然可以在比赛过程中,尊他为一个拼博的英雄。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