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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低龄化职务犯罪值得重视

2008/08/29  浏览量:     

林国雄

  广东省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日趋明显。据统计,从1997年至2003年3月,广州地区35岁以下青年干部职务犯罪人数364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29人,占62.9%。
  2000年广东省曾在全国范围挑选了5名年轻的厅局级干部,准备送到国外学习,重点培养,正当他们接受英语培训时,其中3人被检察机关起诉。原广东省公路局局长李向雷,被捕时年仅37岁,是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公路局局长。他从担任局长职务的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曾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顾问兼副总经济师的刘钊是博士后,犯案时只有30多岁,他私自挪用公款3800万元,并获取非法利益48万元。现年35岁的广东省公安厅某副厅长的秘书欧阳文斌,做秘书3年受贿130多万元。
  这些年轻领导干部的落马,发人深省。为防止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至少有如下几点值得我们反思。
  (一)要进一步健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对青年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片面强调年轻、高学历,而把革命化撇在一边,走封建时代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偏向。
  (二)要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可以采取进党校、办培训班、开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青年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让他们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切不可“为官一任,大捞一把”。
  (三)要大力加强对青年干部的考察和监督。事实证明,青年干部特别是“火箭式”提拔到领导岗位的青年干部,其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缺乏监督”。他们所在单位的纪检和他们的顶头上司,平时对他们“失察失管”,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客观上纵容了干部犯罪。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健全对青年干部的考察和监督机制,以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青年干部是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是新长征的接棒者,对他们的教育、考察和监督决不可等闲视之。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