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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刹官员吃喝风关键要转变思路

2008/08/29  浏览量:     

急刹官员吃喝风关键要转变思路

 

官员吃喝风由来已久,且呈遍地燎原之势。这是一种影响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因此,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根治,媒体曝光,舆论监督,纪律禁止,经济处罚,群众抨击。但是似乎收效不大。有时碍于整治之风的猛烈,沉寂一段时间,风头一过,就再次更加强劲的势头反弹。可见已成顽症,不容小觑。

但是,不管怎么难以根治,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没有动摇,总在不断地上台措施进行治理。据《楚天都市报》11月11日报道:“武汉出台六条禁令急刹官员吃喝风”。报道说:“昨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有有关规定》宣布了6条公款吃喝禁令,其中规定:全市各级机关团体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在本市以内从事公务活动,回本单位就餐;确实赶不回来的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吃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

应该说这个禁令出台很有必要。但是能否取到报道中所说的“武汉大小酒店门前公车拥挤的现状有望有所改变”的效果还值得怀疑。因为类似禁令是经常见之于媒体,但最终都是无果而终。没有看到哪个因公款吃喝丢官弃职的,更没有看到因公款吃喝受法律惩处的。倒是“官员吃喝赊垮酒店”,“公款吃喝导致工资发不出”的新闻不绝于媒体。有些地方即使处理公款吃喝官员,也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与其说是处理,倒不如说是鼓励。禁令成了墙上画的老虎,只吓人,不吃人。所以在许多官员的意识中,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吃点喝点无所谓,了不起就是在审计结论中写一句招待费过大和不痛不痒的整改建议。因此就有了“招待费用是个筐,什么费用都往里面装”,就有了“再苦不能苦嘴吧,再穷不能穷屁股”的现象。公款吃喝,公款换车愈演愈烈。

就是武汉这个规定也只是禁止公务活动不准到经营性餐馆、酒店就餐,而可以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就餐。但是标准如何确定,费用如何处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即使有明确的规定,我们的许多官员在这个方面的变通也不乏创造性和想象力。记得前几年,有关部门曾出台过公款接待不得超过四菜一汤,但是经过许多官员的变通处理,使规定成了一纸空文。更何况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的性质,在许多单位实际就是单位负责人的取款机,许多说不清的费用通过这个渠道漂洗一番,就转为已有。

所以,在为武汉出台的“禁止官员公款吃喝”的六条禁令叫好的同时,还是应该转换一下思路,从体制上找原因,在改革上想办法,从根本上去禁绝。首先,规定各单位必须将招待费用向群众彻底公开,由谁招待,招待了谁等应该是一目了然,让群众监督。其次,是否象农村改革取消村组招待费一样,彻底取消招待费。公务员的误餐可以通过费用包干或误餐补贴进行弥补。当然,这可能让许多官员不快。但是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形象,得到群众拥护的事情就应该不畏艰难地去闯、去干。(张剑虹)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