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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2008/08/29  浏览量:     

加强老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没有包括老区人民在内的欠发达地区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促进老区建设,无疑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我们认为,要采取以下对策,切实加强老区建设。

一、加大老区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老区工作意识。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和老促会,应不断加大老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专题,宣传老区的历史,宣传老区建设工作取得的成就,宣传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致富思源教育,让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区、关注老区、关爱老区。同时,应加强对老区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加强维修保护,对正在遭受破坏的红军标语等各种历史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充分发挥它们老区宣传教育的阵地和载体作用。

二、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因地制宜的扶持措施。

面对新时期老区建设的现状,各级民政部门和老区办,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调研活动,深入老区,特别是贫困老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反映,以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深入已扶持的扶贫开发项目,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典型,以典型带动老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支柱的产业发展,不断推进老区工作,并以老区建设工作推动整个县城经济的发展。

三、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做出过重大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各级政府应适当集中一些财力,促使老区加快发展,尽快赶上全国的平均水平。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对老区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向重点老区贫困县倾斜,采取优惠政策加快老区的交通、通信、能源和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做到村村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使用老区农民工,让老区农民从工程建设中增加收入,获得实惠。应统筹兼顾,挤出资金,帮助有条件的老区县发展红色旅游产业,以带动老区群众致富。建议省级老区办对重点贫困老区县开点“小灶”,每年集中一定的老区款支持发展一个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真正起到“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县级老区办要切实加强老区款的监督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确定项目时,要倾斜于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上,通过一定数目的项目实施,使多数群众受益。

四、重视素质工程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必须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省市每年应给老区办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组织1-2次技术培训班,对青少年劳动力进行专门培训,力争通过五六年时间,使老区贫困县80%以上的青壮劳力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老区贫困县人多田少,劳动资源比较丰富,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帮助农民增收。当前,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费用偏重,老区人民不堪重负。一些贫困老区,新的“读书无用论”再次抬头,许多孩子读完初中,甚至小学一毕业就到沿海打工去了,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炎陵老区的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应制定对老区学生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并有计划地帮助老区培训一些专门人才,特别是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老区建设合力。

老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老促会和老区办的行为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合力,共同推动老区建设。要将老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县“十一五”规划。层层建立领导工作责任制,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专门班子具体办,整合各部门对老区扶持的资金和物资。要争取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省里也应建立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贫困县的制度,安排有实力的厅局进行重点帮扶。同时,各级老区办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帮助重点老区村的群众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张林康)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