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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工程”也要专项治理

2008/08/29  浏览量:     

“政绩工程”也要专项治理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风靡中国。近年来,政府对诸如黄赌毒、走私、刑讯逼供、拖欠农民工工资、官煤勾结等等实行专项治理,深得民心。现在看来,对“政绩工程”进行专项治理也迫在眉睫。

“政绩工程”危害太烈

  其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太大。政绩工程已经形成权贵经济。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中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至5000亿元。各种各样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都有可能成为一些地方官员中饱私囊铺平道路,形成典型的权贵经济。政绩工程主导型经济在少数地方已经演变成典型的双向掠夺经济:一方面是掠夺自然资源,大量圈地却抛荒无数,工厂竣工之时即是停工之日,土地价值无法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另一方面则是对普通百姓的掠夺,野蛮征地、野蛮拆迁已成为基层最主要的矛盾。早在200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就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这种慷国家、百姓和子孙后代之慨,谋小集团私利的权力资本化行为,在制造出虚幻的gdp的同时,无疑也在给我们的未来埋下定时炸弹:腐败、低效、贫富差距拉大、资源与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土地和其他各种资源的闲置浪费等等。这些触目惊心的现实,已经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

  其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愈演愈烈之势。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几乎都在热衷于搞投资损耗极大、华而不实的各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近几年来媒体曝光的典型事例层出不穷。一个县级市的广场竟然只比天安门广场小3平方米;一个乡镇的办公楼居然同天安门相似。发达地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贫困地区也在搞,西部某贫困市2003年8月刚投巨资建成的广场,因新来的领导认为标准不高,2005年10月中旬又扒掉地面彩砖重新建设,新建总投资达1000多万元。一个不大的县级市,这样穷折腾,实在是劳民伤财。

  其三,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认识误区危险太大。一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给国家、人民带来的损失少至上百万、千万元,多则上亿元。但是,对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却有种种认识误区为其辩护。一是“交学费”;二是“个人没装腰包”;三是“出发点是好的”。这些认识误区助长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发展和蔓延,一些地方官员把太多的心思和功夫用在塑造自己的形象上,把工作变成了装腔作势的“作秀”,把任期内的政绩工程当成升官晋级的敲门砖。轰轰烈烈上项目、凄凄惨惨收场子。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人升了官,损失的是国家、集体和老百姓的利益。

  其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同腐败是“儿女亲家”。且不谈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本身就属腐败现象,凡落马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几乎都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密切相关。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为腐败分子搞腐败提供了土壤和条件,腐败分了大多是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高手。如王怀忠在安徽省阜阳市主政期间,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透支了阜阳市至少10年的财力!

  政绩工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如此巨大的损失,其普遍性又是那么严重,实在难以容忍!

综合治理需有方

  政绩工程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同于对其他领域的专项治理那样单一,那样直截了当,需要综合治理才行。

  首先,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地方政府的任期制度逼出来的。如果把专项治理的矛头简单地直接指向政绩工程的具体官员,他们会感到委屈的。他们为官一任、主政一方,按法律规定任期也不过5年,而事实上地方政府官员在一个地方名副其实地干满一个任期的并不多,有的一两年就变换位置。要在短时间内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谈何容易。于是,急功近利地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便成了获得“政绩”的首选。你要是批评这些官员,他会说我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那么短,有什么办法呢?这就从侧面告诉我们,地方官员任期太短,任期内频繁调动,是逼出地方政府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一个体制性原因,要对政绩工程进行专项治理,首先要对地方政府官员任期制度进行改革。

  其次,不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诱导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人,能受到表扬,得到晋升,虚假政绩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捞取政治资本的重要载体。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政绩工程之所以在某些官员中有这么大的市场,固然与这些官员好大喜功密不可分,但更大的原因则在于他们知道,这些政绩工程往往可以投上级领导所好,成为他们晋身而上的天梯。在这种心态的引导下,花纳税人的钱大兴土木为自己青云直上铺路架桥也就不足为奇了。

  面对层出不穷、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曾经有学者提出要反思我们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机制,这是一个颇为中肯的建议。事实上,正是不够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才让越来越多的官员在畸形政绩观的引导下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只有当教育、医疗、住房等事关百姓利益的“政绩”成为上级考察一个地方工作成就的重点时,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专项治理,才能见到成效,形象工程才会有寿终正寝的一天。

  再次,问责制的不到位助长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蔓延。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情结”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而是“存在”决定的“意识”。因此,要杜绝“形象工程”,就必须加大问责制的力度,釜底抽薪,也就是要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人不仅不能从“形象工程”中得到好处,还要为之付出“代价”——当“代价”或曰“成本”高到不但邀不了功请不了赏,还要身败名裂时,那么恐怕谁逼他也不会去做了。靠什么搞高“成本”?就是要认真落实“问责制”,这才是治本之策。治理“政绩工程”不能刮风

  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进行专项治理,不能搞运动,也不能刮风,要通过落实科学发展观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考核方法,加大问责制等治本措施入手,必然见到成效。

  对政绩工程进行专项治理能否见到成效,关键还在领导。地方政府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目的是为了让上级领导来看,从而达到邀功请赏的目的。有些上级领导往往被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忽悠”得晕头转向,于是便表示充分肯定,甚至还要在全省、全市、全县学习推广等等。其实,我们的上级领导,也并不是不具备识别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能力。对于下级政府的一些小动作和良苦用心是心知肚明的。问题是有些领导担心打击下级政府的积极性、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当然,也有少数领导是甘心受“蒙蔽”,愿意被“忽悠”,认为“一荣俱荣”,自己部下创造的“政绩”,也是为自己争光,实际上等于是自己的“政绩”。

  我们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主张对政绩工程进行专项治理,并不是说为官不要出政绩。没有政绩的官是庸官,怀着私心杂念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官是昏官,也有不少在政绩工程中贪赃枉法而成为贪官。追求政绩本来是一个官员有进取心的表现,但是,要干出真正的政绩而不是“政疾”,需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需要有超凡的智慧,扎实的工作,务实的苦干,甚至要献出宝贵的生命。□ (颜玉华)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