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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设“问题档案”

2008/08/29  浏览量:     

 

多设“问题档案”

陈开冬

 

《人民日报》2006419日载,去年来,山东省惠民县村村建立“问题档案”,专门记录群众意见。问题一旦记入档案,只有解决一条,才能清除一条,并不断细化、量化档案内容,主动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笔者不禁为这种设“问题档案”的做法叫好。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单位领导没有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发表的意见或建议,对易解决的问题认真处理,棘手的问题束之高阁。有些问题群众早已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多次、呼吁再三。但有关单位或是推托敷衍,或是充而不闻、佯装不知,使得本应迅速解决,也完全能够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为了“不出问题”而掩盖问题。他们对违法违纪现象往往采取“捂着、瞒着、护着”,甚至在上级来调查时,明里“欢迎”,暗里却设置“障碍”。对出现的问题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此来表明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没出问题”。究其原因,有的是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有的是受局部利益驱动,有的则是怕摆出问题影响政绩、影响个人升迁迁。归根结底,凡此种种都是工作作风华而不实的表现,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

    其实,每个单位每个同志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就会造成问题久拖不决。可见,问题出现了,不是躲避,更不是掩盖,而是要正确处理。要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而不能一味地寻找借口,推卸责任。要有勇气、有能力为问题“买单”。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一错再错。也只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发扬负责的精神,才能突破自身,获得更为宽广的天地。

    建立“问题档案”,就是敢于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正视自己差距的最好表现,也是一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体现。它不仅可以给自身以警醒,而且可以让大家帮助、监督,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并且会伴随着问题的不断解决,公作也会相应地进步。此外,“问题档案”里有民意、有民声,以深厚地感情和积极的态度积时认真处理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有交待、有落实,就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