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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村里就渗没了 中央转移支付是怎样被截流的

2008/08/29  浏览量:     

到村里就"渗"没了 中央"转移支付"是怎样被截流的

来源:权威论坛 作者:佚名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主办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提出质疑。李金华说,中央转移支付从中央部门一直流到村庄,渠道很长,这个水渠是要“渗水”和被“截流”的,有时候水流到村里面就没有了。李金华强调,这里面有历史遗留问题。要对地方进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就必须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得非常清楚。

    说到财政转移支付,就会令人想起“驻京办”,想到“跑部钱进”。各部委除了预算资金外,还有一笔中央转移支付款项。据说,驻京办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跑“部”,打探消息,看哪里有这些钱和项目,然后写报告、找关系。

    “转移支付”是怎样被截流的?类似的“驻京办”,就是第一道卡口。为了获得“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就得付出相应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代价终将转嫁给“转移支付资金”。这种彻头彻尾的“寻租成本”,没账可算,也无据可查,信息的不对称注定了转移支付获取成本的高昂。

    这些年来,虽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800亿元增加到现在的4000多亿元。然而,对这几千亿元的资金,却只有一个行政色彩非常浓厚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来管理。拿到了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后,谁来用、怎么用几乎没有规范可言。由于缺乏严密的法律约束和管理监督,转移支付虽然打着“专项资金”的标签,仍不免被“随意分配”的命运。

    看看现在各级地方政府“形象工程”、“民心工程”,看看各种各样的“世界第一”、“亚洲第一”,就知道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被“渗漏”到了什么地方。更令人惊讶的是,尽管转移支付资金的投资效益很差,其是非却很难被监督部门认定。因为从中央到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原则有余”,“可操作性不足”,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利不明确,转移支付的分配标准和分配依据更是不具体、不科学。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被截流,有时候也很无奈。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财政处境困窘。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常常只够平衡一下财政预算。还有一些只靠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过日子的地方政府,由于负债累累,更是不得不用转移支付资金偿还债务。这种现象更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此一来,地方经济发展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拉越大。

    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陷于财权小事权大的非均衡状况,几乎所有级别的地方政府,都处于“资金”饥渴状态。政府级别越高,财权越大,然而,亟待国家转移支付来发展经济的,往往却是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这种财权与事权的分配不合理,正是“转移支付”被截流的制度因素。财权在政府间的分配,应当与其事权大体相称,这样,每个政府才可以用自己掌握的财力办自己应当办的事。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