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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给农民一些“话语权”

2008/08/29  浏览量:     

多给农民一些“话语权”


  □文/于成玉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两个文件对农民的关怀和帮助,无论从力度、深度还是广度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文件公布后,很快便在政界、学界引起强烈反响和关注。公仆、专家、学者纷纷登场,为新农村建设献策建言。有的说,“十一五”期间要突出抓好“六新”,即培植新优势、培育新农民、发育新组织、形成新机制、资源新配置、塑造新风貌。有的则说,“十一五”期间要突出抓好“八起来”,即“主导产业建起来,农民腰包鼓起来,村庄环境美起来,社会保障全起来,村民素质高起来,邻里关系好起来,民主管理强起来,党员形象树起来”……各种设想纷至沓来,真可谓心潮澎湃、热火朝天。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些地方的农民却根本不理解,反应显得冷冷清。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我以为,能否使农村建设成为民心工程,让九亿农民从中切实得到实惠,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关键之一就是要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视农民的“话语权”。
  众所周知,中国实行的“城乡分治”制度和体制,宛如冰河躺在农民身上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使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税费负担等方面处于极不公平极不合理的地位,脱贫的能力和致富的空间受到了严厉限制。在这种缺失社会公平的制度和体制下,国家的公共政策、公共资源、公共支出不是及时地向积贫积弱的贫困的农村、贫困的人口雪中送炭,而是不断地为相对富裕的城市、富裕的人口锦上添花。以致“城市建设像欧洲,农村建设像非洲。”城乡收入悬殊居高不下。这其中固然有“歪嘴”念歪了“经”的问题,但其根本原因乃是“经”没写好。特别是听“经”人的“声音”未能畅通无阻到达写“经”的人那里。因而,写“经”人写出来的“经”不管用。鉴往知今,有些地方的农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件缺乏热情和信心,是过去已发的7个中央“一号文件”未能解决“三农”问题不夠理想而形成的,而这与农民的“话语权”不夠有密切关系。
  农民话语权作为一种公民权力,应当得到法律的许可和社会的承认。但由于诸多原因,目前中国农民的这种话语权还不同程度地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这种缺失主要表现在:改革中的既得利益阶层和集团已取得的既得利益,肆意曲解国家政策,恶意压缩农民参与空间,非法侵蚀农民正当利益和和强行封堵农民诉求言路,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民的民主意识得不到伸张。正是这种农民话语权的缺失,导致了农民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总是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中国农民缺乏“话语权”,他们急于倾诉自己苦衷和利益的言路不畅:首先是媒体不通,因为媒体都在城市,很少听到穷乡僻壤的声音。有人统计,“目前我国开办对农村节目的电视台只有总数的1%,而且节目播出时长、分布时段和都市节目相比,简直是昙花一现。另一方面,“实质所有关于农村问题的讨论都发自城市,真正的农村并没有声音。现状是大多数农民都缺少发言权,他们的命运决定于城市人怎样看待农村问题,这是一个悖论。”其次,有些专家学者虽然也关心“三农”问题,但由于他们缺乏对当前中国农村问题最直接的观察,出的点子招数固然花枝招展,但缺乏可操作性,只是纸上谈兵。再次,就全国每年召开的“两会”而言,本来应该是农民直接表达自己意愿和政治诉求的最好场所,但是与农民在国民总数中的比例极不相称的是,就全国每年召开的“两会”而言,本来应该是农民直接表达自己意愿和政治诉求的最好场所,但是与农民在国民总数中的代例极不相称的是,在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中,真正的农民没有几个。正是由于农民们在立法和政策决策机构中,缺少自己有组织、有力量、掷地有声的“发言人”,才造成在公共政策决策和在分配与再分配活动中缺乏公平性。
  笔者以为,能否使新农村建设马到成功,让9亿农民从中切实得到实惠,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成果,其关键在于要多给农民一些“话语权 ”。因为,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期盼什么,需要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他们自己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而这是不能被代替的。基层政府固然要领导和规划,但是,加强领导和规划,并不意味着基层政府就可以忽视农民的“话语权”,指指点点,想怎么决策权就怎么决策。像这次新农村建设的建议规定: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况且,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是农民,成败与否全在农民有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基层政府在制定规划时,应该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扮好组织规划和服务的角色,而不应该充当越俎代庖的不顾民意的决策者和指挥者。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久前,笔者与一位古稀议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话题,他不假思索地对笔者说,只要上面能把“话语权”、土地所有权、国民待遇、选择“写経”念“经”者权和发财致富的机会都还给我们就成,其余的就不用操心了。由此看来,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从重视多给农民一些话语权,尊重民意选择开始,激发他们的主人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农村建成农民的幸福家园。 


原发《学习月刊》2006年第5期(上)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