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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探索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路径

2018/01/12  浏览量:   作者:陈名财  

  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脱贫办法。2016年以来,四川省中江县大力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把细碎、分散、沉睡的扶贫资源转化为扶贫资产,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资产入股为途径,以产业为抓手,以合作社为载体,以龙头企业为市场拓展主力军,发挥贫困户主人翁作用和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运行机制,探索出一条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的路径,不仅有效推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而且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协调各方、营造企业生产经营良好环境、获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实行县级统筹谋划、部门协力推进、乡镇狠抓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一是将各种扶贫资源转化为扶贫资产。将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持资金、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等整合为“贫困户股份”,参与扶贫产业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贫困户股份”每年获得6%—8%的底线分红,该分红的80%反哺贫困户,2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利用政策和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发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产业扶持基金的补充扶持和撬动效应,支持金融机构给贫困户授信、贷款。贫困户将土地资源、金融扶贫贷款、产业扶持基金借款等入股投入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后者采取保底收益、两次分红相结合的方式,让贫困群众获得股金分红收益。

  发挥合作社的载体作用。将合作社作为整合扶贫资源、组织贫困户和村民参与市场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平台,建立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以贫困村为单位成立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参与扶贫的村社,将财政投入资金以股权形式量化给贫困户,再以合作社为单位入股企业;没有龙头企业入驻的村社,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组建由专业大户领头的专业合作社,吸收本村贫困户为社员,鼓励贫困户以土地、物资、劳力、资金(政府贴息贷款)等入股,合作社负责组织生产、引进良种、指导技术,并收购产品进行加工或销售,与企业和市场建立稳定联系。

  发挥贫困户的主人翁作用。通过贫困户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将贫困户的利益与企业或合作社的发展捆绑在一起,有效调动了贫困户的积极性。企业和合作社通过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务工,帮助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逐步在贫困户中培养出一批带头人和能人,让贫困户、贫困村进一步增强投身扶贫带来的获得感,改变等靠要心理,从而增强摆脱贫困的主人翁意识。

  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领航脱贫攻坚”的思路,推动农村党建与脱贫攻坚共同发展、同步提升。村党支部积极为驻村企业服务,主动引进专业大户,为企业和合作社落实扶贫资金、贴息贷款,协调好驻村企业与村民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为企业营造亲商、宜商的社会环境;协调解决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努力培养“三农”工作队伍和新型农民。

  (作者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