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浏览量: 作者:王洪德
近日下乡,走进建档立卡贫困户李老汉家中,了解到老两口都到了古稀之年,因病致贫,无劳动能力,靠流转15亩承包田和粮食直补收入维持生活,咋算家庭收入账,都超越不了规定的脱贫标准。当问及2个在外地打工、已经有轿车、有楼房的子女是否缴纳赡养费时,老人矢口否认,并强调子女也在抚养他们的子女,生活条件也拮据,没给过赡养费。经过多方核实,确实如此。
在精准识别贫困户过程中,不管有几个子女,只要户口本上没有,老人属于单户籍,又确实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就纳入到贫困户行列。因此,像李老汉这样有子女,但已经分户的贫困户,不在少数。在核实贫困户家庭收入时,因子女赡养费属于家庭收入,绝大多数贫困户能够如实申报子女赡养费,但也不排除瞒报现象。纵观子女赡养费缴纳情况,不给赡养费的子女还真是大有人在,这在司法调解案例中,屡见不鲜,在这次精准扶贫过程中,也暴露无遗。
父母成了“贫困户”,作为有条件、有能力的子女,本应伸出温暖的双手,在资金上给予接济才是,但很遗憾,有些子女还不如帮扶人。帮扶人能够做到定期到贫困户家中嘘寒问暖,送上节日慰问品、米面油和现金。有些子女却不闻不问,甚至怂恿父母有困难找政府、找帮扶人。更有甚者,有些子女听说父母被评上贫困户,不但不觉得脸红,反而很骄傲,炫耀当贫困户得到的诸多好处,觉得当贫困户很光彩。由此可见,一些贫困户子女的价值观扭曲到了相当程度,有损于做子女的道德底线,有损于千百年来传承的“孝道文化”。
各地政府要把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和引导良风美俗观念有机融合,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唤醒一些子女的孝道意识,让他们帮助父母摆脱贫困、安享晚年。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