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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 切实履行好民族工作部门脱贫攻坚职责

2018/07/09  浏览量:     

  在全区上下勠力同心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自治区民委前不久在兴安盟召开全区民委系统脱贫攻坚现场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我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围绕如何履行好民族工作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总结交流各地扶贫工作成效,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力量、明确思路、压实责任、主动担当,助力我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兴安盟科右前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项目。来自盟市、旗县民委的6位同志汇报了开展扶贫工作的举措和做法。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奇锦玉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聚焦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抓手,切实履行好民族工作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讲了话。本报将讲话与发言内容摘要刊登,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群策群力,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奇锦玉

  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庄严承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截至2017年末,我区贫困人口减少至37.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6%;我区103个旗县市区中,有国贫旗县31个,区贫旗县26个,国家级深度贫困旗县15个,全国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2个。全区37.8万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8.6万人,占比23%,这些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劳动技能低,经营意识弱,因病致贫突出,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我区东部五盟市的贫困旗县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已经成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难点和重点。

  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确保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不仅是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也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民族工作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扶贫工作聚焦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在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建功立业,全力支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到2020年与全国全区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全力做好民委系统扶贫工作

  在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的关键时期,民族工作部门承担什么任务,怎么抓扶贫工作,做哪些具体工作,既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又要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既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又要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聚焦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发挥好民族工作部门优势,突出民族工作特点,把推进脱贫攻坚和落实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以边境地区、牧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为重点扶持对象,结合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发展等工作,全力支持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

  加大调研力度,摸清少数民族贫困现状。要掌握当地贫困人口、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数据及动态变化,精准识别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做到熟悉情况,心中有数,提出操作性和实效性强的脱贫举措。要主动配合扶贫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形成科学高效的协调联通机制,就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多提合理化的意见建议,通过扎实的调研为民委系统精准扶贫、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完善工作制度,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民委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编制上报了工作方案、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清单、行业扶贫总体规划、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建立了扶贫工作台账,形成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民委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制定完善民委扶贫工作相关方案和制度,列出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好脱贫攻坚方案、规划等有关文件,做到扶贫工作思路清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制度完善。

  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抓手,用好管好资金,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也是民委系统开展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在使用中要坚持精准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一是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资金支持力度。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9711万元,我们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资金32490万元,占比65%。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469万元,我们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资金43089万元,占比75%。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00万元,我们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资金4730万元,占比61%。2018年在本级资金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资金6110万元,占比7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争取更多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确保向贫困旗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各盟市、旗县民委也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争取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脱贫攻坚。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各级民委职责。从2014年开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审批权完全下放到旗县区,由旗县区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自行确定并实施项目。旗县区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主体,要按照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履行好各项职责,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

  三是严格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做到精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用得精准、用出成效。

  四是支持资金整合。自治区民委制定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整合方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贫困旗县进行统筹整合使用,首先保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五是进一步抓好产业扶贫。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把更多的资金安排到产业项目上,始终把发展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游则游,特别是要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产业链+贫困户”扶贫模式,把贫困群众紧紧吸附在产业链上,让他们分享更多产业发展红利。

  压实责任,认真整改,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脱贫攻坚,责任重于泰山。全区民委系统要对标国家扶贫考核要求,全力做好民委系统扶贫工作。一是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把扶贫工作作为民委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多到基层调研,摸清情况,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二是要结合扶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求,推进民委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是要发挥民族工作部门抓民族团结的职责和优势,紧密结合扶贫工作,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通辽市民委:

  加大资金投入 助力精准脱贫

  通辽市现有4个国贫旗、2个区贫旗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9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比重达到56%。

  去年以来,该市争取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突破1.1亿元,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总额达到 7000多万元,实施项目50个,带动2100户4620人口实现稳定脱贫。该市民委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治本作用,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户购牛、购羊等补助及建棚舍窖池项目,用于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小型设施项目,用于少数民族农牧民特色种养业及特色旅游业等带动力强、见效快的产业以及其他补齐民族地区小康社会短板项目上,此外,还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村内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该市积极宣传和发动全市152家民贸企业35家民品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同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各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乌兰察布市民委:

  凝聚民族团结力量 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

  乌兰察布市总人口273万,截至2017年底,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4万人,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0.2万人。

  近年来,该市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采取发展产业、易地搬迁、发展教育、生态补偿、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精准施策,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

  该市认真落实国家民族教育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实施乌兰察布市民族教育奖励制度,在足额拨付上级下达的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民族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同时,设立市本级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有效解决少数民族贫困户子女上学问题。

  察右后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三无人员+公益岗位”就业安置模式,目前吸纳到各类公益岗位就业贫困人口1871人。

  凉城县曹碾满族乡为1388名贫困人口资助城乡医疗保险保费29.148万元,资助大病商业保险保费13.88万元;为因病致贫的149户292人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100%,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兴安盟科右前旗:

  抓好4个倾斜 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效益

  兴安盟科右前旗总人口40万人,有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等12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1.27%,其中,蒙古族占总人口的46.1%。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旗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基金7210万元。本着向扶贫领域倾斜、向偏远地区倾斜、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该旗重点实施了养殖、农作物种植、林果种植、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治理、基础设施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旅游8大类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考评,制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五年规划、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率先在乌兰毛都牧区实施兴边富民资金项目,重点发展西门塔尔牛养殖产业,打造完整产业链。注重相关项目资金和部门力量的整合利用,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力量和资源,形成任务共担、同创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投入专项资金250万元、旗乡自筹200万元,建设了科右前旗满族屯博物馆,保护、传承和弘扬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民宗局:

  扶持壮大合作社 群众富在产业链

  巴特尔杜蒙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2013年成立以来,在自治区民委、赤峰市民委和克什克腾旗民宗局的帮助支持下,现已发展成为养殖、改良、销售为一体的市级示范合作社。

  近年来,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养殖大户+农牧户+贫困户+金融”扶贫模式,将达来诺日镇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360户813人纳入合作社帮扶带动。合作社成立了党总支,建立“党委政府引导,合作社、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户受益”的企业帮扶脱贫致富新机制,实现了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群众富在产业链上的目标。

  近年来,合作社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下新建了综合服务站,购买了良种种羊,社员从成立初期的5户发展到现在的520户,又辐射带动了周边2个苏木4个乡镇部分农牧户。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并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为贫困户购买牲畜。同时,合作社与贫困户达成收购协议,肉牛、肉羊育肥后按高于市场价1-2元/公斤的价格统一回购,通过优良品种改良,每头牛犊比过去多卖2000元左右,每只羊羔多卖300元左右,养殖贫困户户均可增收3000-5000元。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民宗局:

  整合资源 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苏尼特右旗总人口6.9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11个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边境旗,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

  近年来,该旗坚持把兴边富民工程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力推“兴边富民行动”顺利开展。自2007年被列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项目重点旗以来,共争取项目资金7960万元,实施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兴边富民行动”项目43个,涉及全旗7个苏木镇63个嘎查村,惠及农牧民2000余户。投入“兴边富民”项目资金1550万元,为全旗贫困农牧民改造危房1055户;投入“兴边富民”项目资金200多万元,为全旗贫困农牧民安装节水净化设备571套,解决了农牧民饮水不达标问题;投入“兴边富民”项目资金1318万元,建设了棚圈3.351万平方米、储草棚0.36万平方米,进一步提升了畜牧业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投入“兴边富民”项目资金200万元,建设了35公里穿沙公路,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的出行。特别是2017年以来,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尔拉镇:

  产业引领开辟精准扶贫新路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尔拉镇总人口7692人,少数民族人口4433人,占总数的57.6%,其中达斡尔族人口3501人,占总数的45.5%。

  截至2017年底,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488户1230人,其中:未脱贫103户292人,少数民族183人,占总数的62.7%。阿尔拉镇以发展产业为引领,2017年扶持88户贫困家庭发展“四种四养”产业,落实产业补助33.675万元。为阿尔拉村和喀牙村分别落实了5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实施阿尔拉村大豆油脂加工项目和喀牙村饲料颗粒加工(二期)项目。扶持有经营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和日塔拉畜牧养殖合作社、建新中草药种植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采取效益分红的方式,带动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受益3000元以上。

  2018年,阿尔拉镇为阿尔拉村等4个民族村争取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指导项目村实施食用菌产业基地项目,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带动37户9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争取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430万元,实施阿尔哈浅村扶贫产业示范园项目和阿尔哈浅村黄烟、苏子种植扶贫产业园项目。

  本版文/图均由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提供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