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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了:小农不小!

2019/03/04  浏览量:   作者:老区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小农户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明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三农”工作中,对小农的地位和作用争论已久。在学术界,照搬其他国家模式的主张一度占据上风;在实际工作中,青睐“下乡资本”冷落小农户的现象也较为普遍。5年前,《中国老区建设》刊发《小农并不小》一组特别策划,提出了“小农户家庭经营将长期存在”的观点,提醒在发展现代农业时不能忽略我国农村占绝大多数的小农户。当时,这个观点也引发了一些讨论,反对者认为,只有消灭小农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

  《意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仅对小农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这些措施的落实,一定能够把千家万户的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商品小农”向“现代小农”转型的关键期,绝不能走英国“消灭小农”的道路,建立日本和韩国那样的农协组织也不可取。《意见》立足世情、国情、农情,必将引领我国农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