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7 浏览量: 作者:杨振威
浙江富阳的16位乡镇长自今年初各自认领了一块责任田后,“作秀”的议论便随之而来。富阳农业局粮油站站长陈春华11月24日说,“把乡镇长责任田种出示范田,成为农户的学习田,这就是我们的目的,而事实上也达到了这个目的。”浙江省农业厅农作局的相关负责人也称:“乡镇长挂帅,认领责任田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在调研的基础上,可能会在其他地方进行建议性推广。” (11月25日《钱江晚报》a4版)
如果说乡镇长责任田纯属“作秀”,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这不客观。但要说其达到了示范目的,并建议向其它地方推广,同样不够客观。
因为是“乡镇长责任田”,当然也是“试验田”,自然用最好的种子、农资、技术,可以说是重金包装出来的“高产量”。这就像前一阵一些地方搞新农村建设,推出由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村官”一样,集中一切资源优势打造出的拳头产品,注定只是一个“特殊产品”,别人没法学,也学不来。
老百姓种庄稼,是讲究成本核算的。尽管乡镇长责任田的产量确实相对要高,但投入的人、财、物力老百姓能否吃得消?是不是合算的性价比?这个恐怕目前还没有人想那么多。
在我看,乡镇长责任田的“高产量”,对老百姓来说,就是水中月、镜中花,中看不中用,可望不可及。而这样的“成功经验”,固然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但要推广实施起来,恐怕真得很难。
反思这件事,“乡镇长责任田”不是发韧于农业生产实践,而是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的“突发奇想”,是上级农业部门的“强势推广”。这16位认领责任田的乡镇长是否真心情愿?是否不遗余力搞试验、示范?工作中是否有为难情绪等一概不得而知。而在此种情况下的“高产量”,还有多少积极、主动、自觉、向上的成份?没准好多乡镇长自己都觉得不可取、不可学呢!
如若是,将这样强力上马,匆忙实践,一切还不算成熟的做法便推向“市场”,让其它地方学习效仿,让“官员责任田”遍地开花,恐怕也是一相情愿的自娱自乐,最终得到的恐大于失去的。还望有关部门慎重,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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