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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闲置房,用活农村“大资源”

2020/08/10  浏览量: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

  按照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概念,核心是将更多“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化”无疑是未来几年乃至更长时期“新常态”,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城市将面临更多新市民的融入,农村出现农房被闲置。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作为“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试点区,去年以来,出台“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计划”, 村民可以上传自家闲置农房资料成为“房东”,市民或投资者可上网自由挑选房屋成为“房客”,通过交易实现资源要素的城乡双向流动。

  为了让闲置农房活起来,不妨把乡村民宿放到美丽乡村的整体规划中进行特色打造,既可以搞大项目“批发”,也可以将村里闲置农房“零售”。将闲置的农房资源向城市服务领域延伸,这是一举多赢的好办法。“民宿+”增强乡村休闲引力,同时农房出租将带动农田出租、农产销售、农民就业的经济效应,既利用了闲置的农房资源,又盘活了存量,带动了旅游开发,对农民来说,除了可以获得租金收益以外,还可以就地“转业”成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保洁、餐饮等服务。

  激活闲置农房,用活农村“大资源”。如今,到农村生活是很多城里人的梦想,而闲置的农房也是城里人“上山下乡”的理想好去处,“白天在幽静的山谷里挥毫泼墨,晚上望着满天繁星,伴着虫鸣蛙声入眠”——农村生活是有些城里人心中理想和向往的“世外桃源”。让闲置的农房“活”起来,改变了“一边闲着草一边饿死牛”的状况,互惠互利,达到了共享共赢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避免资源浪费,也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吸引更多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实现乡村振兴,促使更多村民回乡投入乡村民宿经济,为发展乡村旅游注入新的活力,让农村家园更美丽,农民更富裕,致富奔小康更有力。

  (戴花)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