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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土地流转双方互惠共赢

2020/08/26  浏览量:     

  某地农业龙头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流转土地时,不是依靠基层组织与当地群众协商,而是采取找县里面领导出面,由县里给乡里提要求,再由乡里给村里交任务。

  乡里面有时为了及时完成任务,甚至以扣发村两委成员工资、免除职务等行政干预手段向下面施压。

  据了解,在当地流转土地的费用基本上是每亩600元起步,800元一亩、900元一亩的价格也已不在少数。

  与此形成反差是,有的地方村两委成员,对农庄、合作社等用地大户,尤其是外来人员开办的流转土地户,不是积极从中宣传教育和引导,而是在群众中“煽风点火”,鼓动群众向承租方“狮子大张口”、提过分要求,让流转土地租赁方有苦难言。

  其实,县乡政府以及村级基层组织也好,土地流转的双方也罢,对于每亩土地在一年当中投入多少、产出多少、收益多少都心知肚明。这其中还不包括农户耕作期间投入的劳力工时。

  把这个账想清楚了,现实生活当中每亩土地应该流转多少钱比较合适,也就一目了然。同时,土地流转后的农户就近在农庄、合作社帮帮忙、打个零工,每年也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相比自己费时费力耕种那几亩地,每年还要根据天气来决定收成。把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的农庄、合作社,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

  由此可见,各级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当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不能为吸引种养大户来辖区落户扩大政绩,而逼迫农户低价转让土地;更不能无原则为讨好农户高兴,让农户漫天要价,阻碍了土地的流转。

  因此,只有平衡好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确保双方能够互惠共赢,才能保证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长存。

  (高晋新)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