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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进校园”应有负面清单

2020/10/10  浏览量:   作者:童善友  来源:中国老区网

  9月2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会上表示,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宁静校园原本应该是潜心读书、教书育人的一片净土。但曾几何时,过多过滥的“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却打扰了这份宁静。这不仅无端加重了师生负担,也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精简、规范“进校园”活动,显然是一种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必要纠偏,当属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应有之义。

  应该说,作为社会大家庭的组成部分,学校不可能成为独立于外界的象牙塔,也不可能一味地关起门来搞封闭办学,让一些有益于立德树人、开阔视野或增进技能的活动进入学校,不仅必须而且应该大力提倡。比如,法治知识进校园、红色教育进校园、消防知识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成为对课本教材的有益补充,也着实对学校师生分清是非、远离暴力、学会逃生、感知文明大有裨益。

  梳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类“进校园”活动,真可谓五花八门、杂乱无序,且多半带有功利色彩。比如,“扫黄打非进校园”“保险知识进校园”“税法宣传进校园”“反假币宣传进校园”等。这些名目繁多的“进校园”活动,既非以学生为主体的适用性教育,也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实在是自拉自唱、无端扰教的多此一举。

  本为专业性极强的社会宣传,缘何热衷于走进校园领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笃信“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效应。鉴于“家家户户都有学生”的庞大群体,让社会活动进校园,既可彰显“从娃娃抓起”的活动全覆盖,又能发挥学生“小手牵大手”的鼓动、倒逼和促进效用。二是摆花架子的形式主义作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热衷“进校园”,不是为了当地的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而是为了给自己工作的过程留痕和政绩添彩。只图表面热闹和形式多样,哪管宣传是否适用学生和教育实效。

  把精简、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不能仅凭一句泛泛提及的文件“要求”,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是非边界、程序设定和监督举措。尤其是要列举出可以对“进校园”说不的负面清单,既能让审批把关者拒绝有据,也有利于活动主办方权衡利弊、把握尺寸,自觉取消不适宜、不合规的“进校园”。

  比如,为“进校园”专题教育列举出诸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益学生身心、符合立德树人要求、未被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纲要覆盖等认定条件;为“进校园”活动设定必要的审核、许可程序等等。对于无视法规、权力任性、我行我素且造成负面影响的“进校园”活动,要强化监督、鼓励举报、依法惩戒。

  (张玉胜)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