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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振兴的保障 

2021/02/2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关于革命老区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对革命老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巩固革命老区农村执政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老区优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革命老区大部分位于多省交界地区,比较偏远落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但是革命老区很多仍属于欠发达地区。《意见》为老区发展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老区优先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为革命老区发展提出了“两个更好”,《意见》为革命老区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等五项十五条的具体任务。

  “两个更好”和《意见》提出的革命老区发展任务,赋予我们重如山的责任,立起更高更好的标准。党和政府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的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两个更好”和《意见》提出的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答好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答卷,让老区好起来,建设速度飞起来,环境美起来,成为全国的红色“景点”“亮点”。

  (西华县老促会 彭世繁)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