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浏览量: 作者:鹰 远
据1月8日《深圳商报》报道,从1月8日零时起,广东全省有41个收费站停止收费。其中,政府还贷的38个、经营性的3个。
我国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以及超时、捆绑收费等问题由来已久,公众反映强烈。广东省一下子取消41个收费站,为全国带了个好头。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修建的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可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公路收费期限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年复一年收个不停。近年来,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中多次指出不少省份的高速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的违法现象。在这些地区,法律已被束之高阁,已被公然践踏,有关法律部门对此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擅自延长收费期限的行为,无异于用强制手段剥夺公民财产。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不透明,各种相关信息不公开。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人民群众有权知道路桥贷款的清偿规划、收费中用于偿还国家贷款的比例,更有权就相关收费要求举行价格听证。而在这些问题上,有关职能部门从不公开、一致缄默的态度,是极为不正常的。
如今,广东省带了个好头,希望其他各省及时跟上。要知道高速公路最终要成为公共物品,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如果高速公路成为敛财工具,公益性特征必荡然无存。希望各地向广东学习,对已经超限的收费站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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