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 浏览量: 作者:赵树凯
1982年夏天,农村家庭承包制已经推进了四年,基本上普及到了全中国。这时,本人回家,看到家乡人民公社制度纹丝未动。这里是胶东半岛,是国内比较发达的农村,除了上世纪60年代初期,基本上没有发生吃不上饭的情况。这里的农民颇引以为豪,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我们胶东比较富裕”。以本人观察,不论基层干部还是普通农民,绝大多数人对家庭承包不以为然。农民也知道别的地方在搞“大包干”了,但并不认同。不少村民见到我就说:“你在党中央政策研究部门工作,要向中央反映一下,包产到户不能一刀切。我们这里经济发达,搞大集体就挺好。”在当时,烟台地区的上上下下,在反对大包干问题上相当一致。最终山东省委不得不通过调任新的地委书记,改组地委领导来强力推进大包干。秋收的时候还是集体,秋种则已经分户了,人们开始在自己的土地上种麦子。
大包干以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回家探亲,不少村民有怨言,说上边不该一刀切分地,说人民公社制度本来也是不错的,政府不应该强迫改掉。第二年我再回家过春节时,基本上没有人抱怨分地了,而且,谈到这一年的光景,话语间常常说起土地家庭经营的好处来。我问一些村民:“原来不是反对分地吗?”回答是:“人民公社搞习惯了,以为分开就不好。”我说:“如果现在要再搞回人民公社呢?”他们说:“那可不行!现在多好,粮食打得多,人也自由,再回到人民公社根本受不了。”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如果片面强调分地的经验,就会坚持认为这些农民落后,需要教训甚至强迫,这就像一些地方提出的“逼民致富”。但如果全面审视这个问题,结论恰恰相反:在特定时间条件下,农民们也许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或者说,不知道哪一种制度安排对自己最有利。但是,如果有了选择的自由,有了反复摸索和试验的权利空间,他们就会逐步清楚,就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精英理论的秉持者坚持以为,精英比农民更知道农民的需要,要设计一套制度让农民接受,农民不顺从就是落后保守的表现,需要强制就范。然而,实践却告诉我们,只要农民有充分的选择自由,有决策权力,他们很快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正确”的东西,也不可以对于农民进行强制。因为,在没有被农民认同和选择之前,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制度是否正确、政策是否有效。不论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农村政策方面出现的失误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就是不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利,甚至以种种听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剥夺农民的权利和自由。
我们说农民具有伟大的创造力,也并不是说每个农民都有伟大的创造力。就农民整体来说,肯定是伟大的力量,因为这个群体的共同选择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这个所谓“方向”,是说如果不是农民的选择,历史根本没有别的方向可走,换言之,其他的方向必然是失败的。问题在于,我们怎么知道什么是农民的选择?或者说如何知道这是农民作出的根本性选择?就特定时期来说,也许农民自己也不知道选择什么,或者该做出怎样的选择。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把选择的权力交给农民,只要有了选择的空间和自由,在反复的试验摸索中,农民肯定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并且知道怎样满足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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