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浏览量: 作者:贺雪峰
立足中国9亿农民和农村人财物不断流出将是一个长期过程的现实,基于农村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的战略定位,在农村基层的内生秩序能力将长期不足的情况下,维持农村基本秩序是中国现代化所必需要面对的问题。
在农业税费已经取消、且双层经营中集体一层基本解体的情况下,维持基层秩序的资源便大成问题,再加上农村人财物流失所导致农村内生秩序能力不足,使得外来资源变得极为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维持农村基本秩序的途径有三个,一是发育农村社会组织,比如建设老年人协会等等,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比如配备相对健全的村组干部队伍,三是配置必要的治理资源。
遗憾的是,在当前农村政策的实践中,健全的村组干部队伍正在遣散,国家给农村投入的资源越来越多,但这些资源大多要么直接由各部门帮农民修建了公共设施比如水、电、路、桥和图书馆,要么直接发到农户,村组集体除极低的村组干部报酬和极少的办公经费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可以支配的资源,由此导致农民自下而上的公共品需求偏好,无法与国家自上而下的资源转移对接起来,更无法让基层组织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因此使基层组织得到能力的训练与强化。
解决问题的办法,唯有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由国家和城市向农村输入资源。这种资源的输入,目标不是为了让农民致富,也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是维持农村基本的稳定局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通过这种资源输入,加强农村内生解决问题和保持稳定的能力。首当其冲就是要建设一个强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以在农村发展中以不变应万变。
衡量国家对农村输入资源效果的最重要标准是看这种资源输入是否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若加强了,这种资源输入就是有效的,若没有加强,这种资源输入可能就是无效的。
取消农业税后,在资源输入方式和乡村体制改革举措上都存在着严重的方向性错误,从乡村体制改革来看,普遍的思路是,既然不再向农民收税了,还留下健全的基层组织干什么?因此,撤乡并镇、合村并组、减少乡村干部、取消村民组长,将乡镇“七站八所”推向市场等等做法,都是在极大地削弱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
这种思路和做法的错误在于,他们没有看到,在农村人财物流出的背景下,农村基本稳定与秩序的维持存在巨大困境;没有意识到,健全的基层组织对于维持中国农村基本稳定与秩序的极端重要性。因此,现在不是要削弱农村的基层组织,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况且,进入21世纪,与农村人财物大量流出农村相关,城市工商业快速发展使国家也有了越来越多可以转移进入农村的资源。不是将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向农民提取资源的制度设施,而是作为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维持农村基本秩序的制度设施,我们就应该创造性地转化既有的农村基层组织,使其服务于新时期的新需要。
乡村基层组织这个块块,正是对接国家资源与农民需求的关键点和关节点。20多年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也为这种对接提供了极好的实践条件。被2010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的河南邓州发明的“4+2”工作法,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以自上而下资源输入为基础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安排。遗憾的是,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忽视了“4+2”是农民通过民主来表达其公共品需求偏好从而分配自上而下资源的办法,而不是“一事一议”的改头换面,也因此,一些地方推广“4+2”出现了形式化的问题。
有国家的资源输入,这种资源输入可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时又可以与农民自下而上的需求偏好相对接,则即使在农村人财物流出的背景下,农村仍然可以大体保持稳定。若是,则中国因为有了农村这个稳定的大后方和现代化的战略纵深,中国现代化的重心就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可以实现。(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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