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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村庄坑塘治理陷入“怪圈”

2018/06/05  浏览量:     

  笔者发现,一些村庄对于坑塘的治理,反反复复,治理了又污染,污染了再治理······几年下来村庄的坑塘处于治理与污染相互胶着的状态,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此坑塘治理中的“怪圈”,无疑是村庄坑塘环境保护的短期和短视行为的具体表现,它大大增加了坑塘治理的成本,也使人们对于村庄坑塘生态环境的保护失去了信心和耐心。

  可以说,有村庄就有坑塘,村庄里的坑塘有的是人工挖成的,有的是自然形成,是村庄里的“湿地”,也是与村民相依相伴的地上水源地,其生态效益是很明显的,这一生态资源也是很宝贵的。然而,一些村庄对于坑塘的生态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坑塘保护不重视,对于被污染的臭坑塘的治理不彻底,即使偶尔治理了,也不注意巩固治理成果,在坑塘污染防治方面缺乏应有的长效机制,致使出现坑塘治理与污染交叉出现的窘况,治理后的坑塘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又被人为地污染和糟蹋得不成样子,“臭坑塘”常与村民相伴,成为村庄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也给坑塘周围村民的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鉴于此,治理村庄坑塘环境,保护坑塘生态,消除村庄里的各类“臭坑塘”,必须把对于坑塘的有效治理与坑塘生态环境长期保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村级两委会应该成为村庄坑塘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村民也要增强保护坑塘环境的自觉,有关部门对于村庄坑塘在内的地上水源情况要加强动态性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责令责任主体整改,对于任意破坏坑塘等村庄地上水源环境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同把村庄坑塘环境维护好,切实让坑塘成为村中的生态景致,成为美化村庄和造福村民的地上水源地。

   (天津市宝坻区新闻中心 王宗征)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