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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褒扬条例》具有划时代意义

2019/08/12  浏览量:     

  人民日报8月10刊发了《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烈士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享受抚恤优待,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优待帮扶烈士遗属;国家鼓励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纪念烈士,学习、宣传烈士事迹。《烈士褒扬条例》的修订刊发执行,对强军、安抚军烈属都具有划时代意义。

  近几年来,在全国扶贫攻坚中,党和国家的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政府为贫困户提供贴息贷款,享受分红,让其吃低保,子女上学补贴,考大学降分录取等。干部也是围绕扶贫干,围着贫困户转,扶贫干部更是三天两头到贫困户家中,问寒问暖,送米、面、油、衣被、钱。在人们心中一时产生了误区,认为贫困户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忽视忽略了军人、军烈属。

  《烈士褒扬条例》的颁布执行,明确规定烈士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享受抚恤优待,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学习、宣传烈士事迹,发扬继承烈士遗志,确立了烈士、烈是“最可爱的人”,理所当然的应该受到社会尊重、人民的爱戴,理所当然的享受党和政府关怀照顾,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因此,我们要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为烈士、烈属悬挂“光荣匾牌”,宣传他们的丰功伟,政治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实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军烈属都要高于贫困户,都是“最可爱的人”。全社会都要褒扬烈士,关心爱护、照顾好军烈属、军人,巩固人民军队的“钢铁长城”。

    (河南西华县老促会 彭世繁)

编辑:李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