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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农村医疗废物成农民“健康杀手”

2020/06/21  浏览量:     

  农村公共卫生中,农村医疗垃圾处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国家早已出台关于医疗垃圾管理的政策法规,医疗垃圾必须定点回收,并做无害化处理。但是农村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却令人堪忧。近日,笔者在山西省长治市一些农村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服务站对医疗垃圾不够重视,无视有关规定,未作任何处理,往往将医疗垃圾和一般生活垃圾放在一起,随便倒在门口路旁,甚至丢弃于小水渠中,直接污染饮用水源;由于当地农民文化水平所限,许多人不了解医疗垃圾的危害,不少人捡拾其中的玻璃器皿装食用油、水,不少孩子用注射器、输液管编织成的小动物等当“玩具”,有的将玻璃器皿和针头乱扔乱放,导致群众被戳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不问去向地找人卖掉。

  医疗垃圾中所含的致病细菌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废物中的首位。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如针头、刀片、绷带等都带有大量的腐败细菌、病菌、放射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等,对人们的健康有很大危害。

  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医疗站的负责人无视有关规定,随意弃置医疗垃圾。而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也是医疗垃圾处理不当的一个重要原因。医疗垃圾处理必须走“正道”,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垃圾的规范处理力度,莫再让它成为危害公众的健康“杀手”。

  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医疗站的管理,教育农村医务人员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小心存放医疗垃圾,要对医疗垃圾进行跟踪检查,加大对不法回收、倒卖与处理者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二是要完善硬件设施,将医疗垃圾进行统一集中回收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切实“消化”医疗垃圾。三是地方政府应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医疗废物分类集中后移交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置等。四是通过降低处理成本、补贴处理费用等手段,畅通医疗垃圾的正式、正规处理渠道。五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广泛开展卫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农民的防范意识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教科局 秦风明 )

编辑: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