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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近3万人还需下山

2012/02/08  浏览量:     

编辑部:
    嵩县是豫西山区老区,从2006年起,嵩县借助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每年向洛阳市投入的3000万元专项搬迁资金,有组织地将深山区贫困群众分期、分批搬出深山,进行异地安置。截至2010年底,上级为嵩县拨付专项搬迁资金累计达到6427万元,全县已建成搬迁移民安置小区120个,搬迁深山群众6343户26486人;其中为老区群众建安置小区72个,安置老区群众15906人。
    搬迁扶贫使深山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改善了,嵩县扶贫、农业、科技、金融等部门,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发放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大力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县搬迁4232户,从事种植业1660户,养殖业1664户,各种加工业430户,旅游服务业33户,经营 商贸业46户,劳务输出2349人,还有从事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医疗卫生业、理发美容业、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的。
    但据嵩县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调查统计,全县还有在深山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7168户,28848人需要搬迁;其中老区乡村有3331户、14217人。这部分需要搬迁的贫困群众,多数贫困程度深,自筹搬迁资金困难,靠外力扶持搬迁的依赖性大。从政府方面看,移民搬迁的难度也在加大。主要表现在搬迁安置区域越发难以选择,条件较好的区域前一阶段都已经建设了;下步安置区域的选择余地小、难度大,有的需要削坡、填沟、造地来建设安置网点,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必然增加搬迁扶贫的资金投入。而嵩县是贫困县,基本上属于“要饭财政”的收入,实在拿不出多少钱继续搞搬迁扶贫。
    我们建议继续扶持深山区贫困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并适度提高扶持标准,比如提高到每户平均2.5~3万元。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另外,对于确无能力搬迁的孤寡老人和特困户,建议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建设公益性小户型住房,产权归集体所有(或由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联合管理),根据需求,周转使用。
    目前仍然有不少搬迁农户由于多种原因,在发展生产上还面临很多困难。建议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有实力的大企业对口帮扶贫困山区,发展延伸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或加大对搬迁贫困农民的产业扶持力度,引导、帮助他们自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早日脱贫致富,实现搬迁扶贫的目标要求。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