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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登场流动粮贩坑农现象应当重视

2012/06/02  浏览量:   作者:马明刚  

  据载:某地4名粮贩在南漳县九集镇方集村以每公斤高出市场价0.08元的价格收购小麦,结果,过秤近5000公斤小麦,竟然短秤750多公斤。熊某等6户粮农察觉后,打电话到县工商局维权,在铁的事实面前,粮贩赔偿售粮农户短秤款5564元。

  无独有偶,5月底,老河口市几名粮贩到谷城县冷集镇收购农民刚上市的小麦。收购时,粮贩对农民说“定包”,每包60公斤,后来被农民发现,每包实际是69公斤,每包坑农9公斤。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眼下,夏粮、夏油已经上市。有的粮油贩打着方便农民的幌子,开着各种车辆或上门、或直接到田间地头收购农民的粮油。他们除向农民提供“方便”外,对农民的另一个“好处”是,每公斤总要高出市场收购价格0.10元左右,目地是“引诱”农民“上钩”。因为是用粮贩自带的秤,过秤时,他们做什么“手脚”,如何宰秤,一般农民很难发现。等知道吃亏上当时,流动粮贩早已不知去向。

  湖北省谷城县政协委员刘甲林、赵俊侠反映说,如今,青壮年农民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种粮的农民,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因农资上涨的等因素的影响,每亩地的粮油农民赚钱可说是有限。种粮不容易的他们,如果因为粮油贩宰秤坑农,剥夺了他们的辛劳所得,于法于理都是让人不耻的。

  刘甲林、赵俊侠在此奉劝农民兄弟卖粮油时,最好不要贪图小利,不要被送到嘴的“美味”所迷惑,因为粮贩之所以会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粮油,其中必有猫腻。如果真要卖粮油,可用自家的秤过磅,在收购过程中也要严防粮贩“捣鬼”。

  此外,刘甲林、赵俊侠希望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应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向农民宣传有关计量、防骗等知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对弄虚作假、坑骗农民的不法行为及时制止、查处,不能让农民辛勤的劳动成果在最后出售环节利益受损。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