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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毛都应建牧区民主改革纪念馆

2012/06/20  浏览量:   作者:孙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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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40年代中至50年代初,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牧区民主改革中,探索和完善并实施了“三不两利”政策,即:“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这一政策的提出、制定和实施,不仅对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的胜利完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且也得到了中共中央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普遍推广,从而为新中国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为及时指导全国少数民族牧区成功进行民主改革树立了典范,建立了不朽的丰碑。

  时任科右前旗旗长杰尔格勒根据乌兰夫的指示,率领工作团到乌兰毛都努图克满族屯嘎查进行全区牧区民主改革试点。

  工作团团长杰尔格勒经过认真调研认为,农区改革和牧区改革是不一样的。要搞好牧区民主改革,保持牧区稳定发展,就不能分牲畜、划阶级和斗牧主。因此,杰尔格勒把自己的想法向乌兰夫做了汇报,得到了乌兰夫的认可。

  1948年3月,兴安盟群众工作团决定:对牧主不斗不分,采取适当措施,提高牧工工资。

  此后,内蒙古自治政府向全区牧区做出了“自由放牧、增畜保畜、人畜两旺”的指示,并完善保存牧主经济“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牧区民主改革的基本政策。1952年末,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民主改革的基本完成,也为全国少数民族的牧区民主改革提供了成功的范例。1953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将“三不两利”政策批转全国各地,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牧业区全面实施。

  系统地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这些历史资料,进行公开展示,使优美的乌兰毛都草原自然生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人文生态有机结合,发展草原生态观光畜牧业与人文旅游经济,很有必要,我们呼吁,在乌兰毛都苏木(勿布林)建立中国牧区民主改革纪念馆。(作者系内蒙古兴安盟老促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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