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9 浏览量:
读了《中国老区建设》第9期《莫让村监委会沦为“空架子”》一文,笔者颇有同感。
前不久,笔者参加了相关村(居)的纪检巡察工作,对村(居)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政治体检,发现一些村(居)的监委会流于形式,没有能履行好监督职能。有的村(居)监委会成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履职有一定的困难;有的村监委会主任年纪太轻,资历浅,缺乏有效监督的经验和方法;有的村财务审查走过场,村会计简单地报一下支出数据就了事, 支出是否合理,手续是齐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查人员一无所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域范围越来越大,各类工程项目名目繁多,这就需要村监委会实行有效监督,既能规避资金风险,也能还村(居)干部一个清白。村监委会的监督之所以流于形式,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监委会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村监委会成员业务不熟,怕得罪人;二是村党总支、村委会领导思想上不重视监督工作,不愿亮家底, 不能主动接受监督。
要优化村监委会队伍结构,为其行使监督职能创造条件。村监委会成员不能局限于村退职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及村民代表,既要有懂财务的专业人员,也要有熟悉工程预决算的人士,要能为工程质量把好关。既要有专业人员,也要有德高望重的地方名人,要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也要有县以上政协委员。还可聘请一些退休教师、退休公务员加入到村监委会行列,使村监委会的监督更有力。上级纪监部门要对监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把关,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支持其大胆开展工作,使村监委会敢监督、会监督、真监督。
村党总支、村委会要主动接受监督。村两委要定期向村监委会汇报工作,特别是“三重一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要主动邀请村监委会成员全程参与监督把关,这既是对村民负责、对组织负责,也是对村(居)干部自身负责。要把村里的家底亮出来,增强重点工程实施进度、质量要求的透明度,把大额资金的使用列出预算,告知村民代表,既能有效规避资金风险,又能使村两委成员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何乐而不为呢?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读者 余示)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