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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管村务 乡村振兴顺

2024/03/25  浏览量:   作者:海安市老促会开发区分会 乔荣宽  来源:中国老区网

第三期《“民主三制”见和谐》介绍了江苏溧阳市埭头镇埭头村,以“三制”的形式,强化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为推广“枫桥经验”铺就党心民心“连心桥”,用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天壤之别。

一是立足点不同。我们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有公仆意识,一定要放下身段,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不要把我们的意志和上级的要求强加到老百姓头上,而应该说群众的心里话,做群众想做的事。这才是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有的立足点。

二是主导者不同。村务公开,村民自治,一直是我国农村各地很好的做法。实际上各地差异较大。村“两委会”是以领导者自居,还是以引导者为己任,在村务管理上将会出现不同的效果。埭头村通过“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把管理权交给村民。这就把决策权评议权全部交给了村民。这才是真正的“由民做主”。试问,村民以主人公的姿态参与村务管理,村务活动是村民意愿的体现,各项工作何来阻力?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而乡村振兴的关键,又是管理的革新。只有把乡村管理权交给农民,乡村振兴的道路才能越走越顺畅。

编辑:周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