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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明与《土地问题的临时办法》

2024/03/23  浏览量:   作者:莫壮才  来源:中国老区网

由“琼崖革命第一人”(琼崖革命党政军与根据地主要创始人)王文明主导起草与实施《土地问题的临时办法》(简称《办法》),闪烁着琼崖共产党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智慧光辉。对正在推进制度型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一、《办法》的顶层设计,充满着“敢为人先”的政治锐气

《办法》始于1927年6月在乐会四区(中共琼崖乐会县第四区的简称,现辖琼海市阳江镇全境,还有中原镇仙村村委会、星池村委会)宝墩村李氏祠堂召开地委紧急会议[1],史称“宝墩会议”。琼崖革命党政军主要创始人之一杨善集受中共广东省委委派返回琼崖工作。他以省委特派员身份与时任中共琼崖地委书记王文明一起,主持了这次地委紧急会议。杨善集在会上传达了省委的重要指示,指出当前各级党组织的迫切任务是恢复农村工作,武装工农,以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以革命的红色恐怖镇压反革命的白色恐怖。这次会议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是根据广东省委指标要求与琼崖特殊情势将中共琼崖地委改为中共琼崖特别委员会。会议选举了特委领导机构,成立了琼崖军事委员会和琼崖肃清反革命委员会。杨善集任特委书记兼军委主席,王文明任常委兼肃反委员会主席。将各县的革命武装统一改编为琼崖讨逆军,再后改编为琼崖工农红军,加速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步伐。二是率先提出把开展武装暴动与开展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建立革命根据地等三项重要任务统筹起来共同推进。这为同年9月23日打响武装斗争第一枪的椰子寨战斗作了重要的思想准备,也为次年1月诞生的《土地问题的临时办法》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年11月上旬,王文明和广东省委特派员杨殷在乐四区白水磉村主持召开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是在椰子寨战斗失利,琼崖革命重要领导人杨善集、陈永芹(琼崖讨逆军副总司令)[2]等牺牲,王文明接任琼崖特委书记,琼崖革命面临着严重情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宝墩会议”的继续。讨论通过了《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决议案》和《新的军事计划》,决定在琼崖进一步扩大武装暴动,组织开展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建立革命根据地。

王文明始终秉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先谋后动”的政治品格。琼崖革命实践使他深刻认识到:根据地要生存与壮大发展,重要有效的抓手就是着手解决千百年来农民关注企盼的土地问题,开展土地革命。土地革命的核心要义就是“打土豪,分田地”。至此问题来了,如何打土豪,又如何分田地?又如何贯彻广东省委的指示要求?1927年10月24日,《中共广东省委致琼崖特委函》明确提出“要彻底铲除封建基础,杀戮土劣地主,没收一切土地……”。[3]

调查研究使王文明认清了苏区开展土地革命所面临的基本“区情”:乐四区生产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实际上存在着“橄榄型”社会阶级结构:一方面地主阶级群体不大,有些还是华侨背景下形成的地主(解放后“土改”时称“华侨地主”),他们手上掌握的土地占比不足三成;由此带来的阶级对立矛盾的尖锐程度远不及地区。另一方面中农下中农群体较大,也拥有较大占比的土地。

在这个“区情”下,王文明对《办法》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如下原则性选择:一是土地“收”进来。在推进土地革命进程只“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及公田”而不是“没收一切土地”。二是土地“分配”出去。执行地主家属与其他农民都获得分配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首先,打消了有地农民的诸多顾虑。因为有些田地因肥瘦、远近等原因,如果全部没收再重新分配,既增加工作量,群众也会有想法。但是,只没收地主土地及公田,有地农民等仍耕原耕之田地。这大大减轻了土地革命可能会遭遇的阻力。其次,“酌请把部分土地分配给地主家属耕种”,给其家属留了生活出路。这样温和推进的做法,既充满了人文色彩,实际上也缓和了阶级矛盾,对推进土地革命是有利的[4]。

经过综合考量后,琼崖特委明确了琼崖土地革命分三步走工作步骤:第一步先谋后动制定土地分配办法;第二步选择乐四区进行试点;第三步模索经验后在全琼根据地推广。在琼崖特委直接领导下,组织起草了《土地问题的临时办法》,并于1928年1月在乐四区农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5]。该办法规定了土地分配的基本原则:

1.土地权归农会,耕种权归农民。

2.所有一切地主土地及公田(如祖产等),除酌给其家属耕种外,余者收归农会。

3.尚未切实调查户口重新划分土地经界以前,所有自耕农原耕之田地仍暂由耕者耕管,但仍须向农会领取耕田证。

4.所有贫农未得田耕或耕而不够食者,可切实向农会报告发给。

5.所有一切实业,如树胶、槟榔等一律收归区农会,由区农会分配给各乡农会收管。

6.所有债项一律不还,以后借贷由农会担保。

穿过历史时间隧道审视这个《办法》,我们惊异地发现,它给琼崖后来的历史播下了“敢为人先”的革命种子:一是动手早。该《办法》比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和1929年4月颁布的江西兴国县的《土地法》分别早11个月和15个月。二是“只没收地主土地”的决策先人一步。当年的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条就是“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后来在实践中决策者意识到,如此做法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也给土地革命带来了阻力。于是1929年4月毛泽东在主持制订江西兴国县《土地法》时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再往后的1929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并提出“抽多补少”的原则。但这一做法一年多以前乐四区已经实行了。[6]

二、《办法》的酝酿起草,浇灌着“敢于担当”的政治底气

其实,《办法》从酝酿起草到落地实施,可谓“一波三折”王文明和琼崖特委是顶着压力走自己的路。“宝墩会议”后,琼崖特委就完成了《办法》起草,《办法》旗帜鲜明地坚持原则“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及公田”,并把这种作法报告广东省委。但未被接受,反而引起广东省委的强烈不满。在以后不足8个月时间里接连三次给琼崖特委提出明确要求。1927年10月24日,《中共广东省委致琼崖特委函》提出“要彻底铲除封建基础,杀戮土劣地主,没收一切土地……”;1928年1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复琼崖特委信》,专门就深入土地革命、发动农民暴动问题进行了指导,其中仍然提出“……由县苏维埃政府没收一切土地重行分配给农民……”。1928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琼崖工作计划大纲》说到土地问题时,仍要求“……现时琼崖各县应求暴动一起,即以苏维埃名义宣布‘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7]

琼崖特委坚持真理,抵制上级指示,顶着压力,敢于担当在不提“没收一切土地”的“左”的主张、而是实行“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及公田”的政策框架下制定实施符合琼崖实际的土地分配具体办法,并于1928年4月10日向广东省委提交了报告。《办法》共七条:

1.将全区田产依全区人数分配,每人得 2个工田,余者归各乡苏维埃管耕,以便将来分配退伍士兵及失业工人。

2.分配田产以乡为单位。如某乡田产不敷分配者,由区政府从田产剩余之乡拨补之。

3.田产分配以肥瘦为标准,由苏维埃制定之。

4.各家依以前之田分配外,余数抽出,不足者补之。

5.田产分配不论大小男女均得田耕。

6.田产分配后,死者将田收回,生者供给,但收回或供给须候收割后。

7.土地分配后,由苏维埃发给土地使用证。[8]

《办法》接地气。明确规定按人口而不是按劳力分田,特别的创新是对地主及其家属也分一份田,给他们以生活出路,体现了乐四区军民的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极大地调动起乐四区人民参加土地革命斗争热情,为后来掀起了全琼第一次土地革命高潮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研究综上推进琼崖土地革命的实践,不难看出,这个实践进程一直浇灌着以王文明为代表的琼崖共产党人坚持真理,“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底气。但是,浇灌这种政治品格底气,有的时候或很多时候是需要付出政治代价的。王文明对此做了充分思想准备和行动自觉。

1928年6月上旬,鉴于有人反映王文明在土地革命和军事行动上“右”倾错误,广东省委决定派黄学增到琼主持工作。黄学增按照省委“特委马上改组,坚决领导群众反攻”的指示,召开特委扩大会议,改组琼崖特委。改组后的琼崖特委由黄学增任书记,对省委坚持“左”倾盲动错误持不同意见王文明降为常委被安排去主持地方政权工作[9]。

这是王文明第二次被免去特委书记职务。第一次被免,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1928年2月18-21日琼崖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乐四区阳江墟召开,省委派李源、黄雍出席指导。会议虽然对暴动、政权、土地分配、职工、士兵运动等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但仍然认为琼崖特委行动上存在着“含有失败主义观念”,在产生新的特委领导班子时,李源出任特委书记,王文明降任常委。好在他被安排主持地方政权建设,使《办法》推广实施得以赓续。是月底,李源要调回省委工作。鉴于王文明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影响力,行前让王文明接任特委书记。[10]

王文明具有坚定的党性和纪律性,顾大局,有胸襟,不计较个人得失。完全服从组织安排,会后全身心投入琼崖地方苏维埃政权建设。经过近两个月艰苦筹备,8月12日,全琼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乐四区高朗村举行。大会宣布成立琼崖苏维埃政府,一致选举王文明为主席。琼崖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颁布了经过乐四区实践试验的临时土地法、劳动法、苏维埃组织法、保护工商业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和税收条例等法令。把全琼土地革命推向高潮。[11]

三、《办法》的颁布实施,彰显着“敢于实践”的政治勇气

透过琼崖土地革命历史进程研究发现,琼崖特委建立农村根据地打的是“组合拳”,而且是统筹互动推进。其间,王文明同时扮演着“带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等多个角色,很多重大事项他都亲历亲为,率先垂范。如《办法》起草和一次又一次修订直至实施过程的重要关键节点都留下他的历史印记。

在王文明的模范带领下,与《办法》在乐四区顺利落地实施到在全琼推广的同时全面展开根据地各项建设。其间,琼崖地方党的建设颇见建树。1928年1月9日《琼崖特委十二月份总结报告》称,乐会县6个区均建立区委,建立乡党支部75个,实现党组织对乡区的全覆盖;发展党员2940人,党员人数占全琼的1/6强。全琼东部、中部、西部建立了10个县(市)委,55个区委,400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1.7万余人[12]。其时,广东党员5.6万余人,全国党员13.3万余人。海南党员人数在广东占近三成,在全国占13%。

根据地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全面展开,根据地的财政税收有序推进。与此同时,武装力量建设长足发展,红军发展到1400余人,赤卫队发展到1万余人,全琼根据地呈现出欣欣向荣景象。

在根据地建设中,“乐四区”土地革命和各项工作均领先于其他地区。1928年1月25日《中共琼崖特委一月份总报告》指出,作为特委机关驻地的迎乐四区“区苏维埃最有成绩者”、“现实行土地革命,当以该区为模范”。得益于《办法》成功实施所产生的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互动地推进了乐四区地方党的建设、苏维埃政权建设、群众组织建设等向前深入发展。特别是经济建设,亮点纷呈,有些作法经验,如创办消费合作社主导墟集进行农产品贸易等。现在看来,无不让人仰止王文明等琼崖革命先辈先烈们的政治格局和睿智眼光。用未来发展的眼光看,它不啻于琼崖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成功“预演”。

有研究指出,这个“墟集”就建在乐四区赤赤乡玉石坡墟上(现阳江镇老区村委会驻地),史称琼崖“小莫斯科”墟集。它是《办法》实施所孕育的产物。当时,乐四区地处敌人重围之中,交通不便。工业或手工业落后,农业以自耕农为主,主要生产粮食农作物,稻谷年产量约3000石[13]。《办法》颁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苏区经济发展,特别是谷物生产大幅提升,农村日见物产丰盈。区苏维埃政府因势利导又乘势而上,在玉石坡墟开辟了一月一次的农产品“墟集” (当地俗称“交流”,即农民把自产的农副产品上集市出卖,换得自己所需别的农资或货币), 这是琼崖革命23年不倒峥嵘岁月中首个规模最大、延续时间最长在根据地创建运营的农产品物流集市。

关于这个“墟集”盛况,有研究作了这样的史记:“乐四区苏政府努力发展商业贸易,在赤赤乡的玉石坡墟创办了墟集和消费合作社。消费社建的瓦房、茅房有50多间,开设杂货店、百货店、饮食店、收购站。收购站收购橡胶片、红白藤、木材、鹿制滋补药品等山区特产。消费合作社除了购销布匹、纸张、毛巾、牙刷、牙膏等 日 用品外,还有油、盐、酱、醋、酒、烟丝及副食品,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也通过消费合作社交易。玉石坡墟集每天杀10多只猪供应,万宁县的渔民从数十里外运来时鲜渔货,会山黎、苗胞运来了山禽野兽。敌人戒备森严的嘉积市,“爱群”、“爱美”等大商号也经秘密渠道运来纸张、煤油、食盐等敌人明令严禁运进苏区的物资。开办消费合作社和开辟墟集,繁荣了贸易事业,在军民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保证了党政军群各方面人员供给,解决了根据地的暂时困难,也为生产提供了服务[14]。

琼崖共产党人是宣传发动带领人民干革命的行家。区苏维埃政府在乡间招贤,结合土地革命需要和和当地人民对文化的需求,成立了“世京”、“永鸾”两个琼剧团,编排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和进步剧目,如《蔡锷出京》、《大义灭亲》等借这个乡间喜闻乐见的平台和方式,特别在集市日宣传琼崖革命主张和土地革命政策。每到“墟集”日,区苏政府在商铺两侧悬挂或张贴标语:“农民一致起来暴动”“打倒豪绅地主及一切反动派”“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士兵”“建设苏维埃政权”。借两个剧团演出间隙,演唱《工农兵进行曲》:“谁是工农兵,我国工农兵。自由被剥夺,受苦受难受压迫……拿起刀枪去战斗,跟着共产党闹革命,向前进,向前进!”“墟集日”还散发琼崖特委《红潮周报》《特委通讯》上发表的文章,如王文明的《共产主义十好》[15]等。

结束语

王文明,琼崖党政军和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2005年央视播放的“永远的丰碑”对他作了权威的评价:“琼崖革命第一人”。他是琼崖革命斗争中涌现出来的“琼崖工农群众的领袖”。他1922年秋加人中国共产党。1924年入上海大学学习,大革命时期,参加国民革命军任第四军第十二师政治部主任。1926年与杨善集一起主持召开中共琼崖一大,之后担任中共琼崖地委第一任书记,积极领导琼崖工农革命运动。大革命失败后,率领中共琼崖地委机关转入农村,自觉地走上武装斗争的道路。土地革命开始后,与杨善集等领导了全琼武装总暴动,创立了党领导的工农武装。杨善集牺牲后,接任中共琼崖特委书记主动地从琼崖革命斗争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探索新的革命道路,坚持在农村开展武装斗争,领导琼崖工农创建了以乐四区为中心的琼崖革命根据地,建立苏维埃政权,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方针政策,开展土地革命,初步实现了“工农武装割据”的局面。对中共广东省委“夺取全琼政权”的“左”倾冒险错误指示进行了抵制,因而被排挤出特委领导班子。反“围剿”斗争失利后,他对省委的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作路线和把特委机关迁入海口的决定持保留态度,而对坚持农村革命根据地斗争,争取革命胜制充满信心,领导创建了母瑞山革命根据地。他探索革命道路的实践,丰富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的内容,为人民革命事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16]

王文明主导起草的《土地问题的临时办法》,实践证明,是完全符合琼崖土地革命实际的,《办法》实施推广取得了空前成功,对“孤岛奋战,”。《办法》所坚持的基本原则、顶层制度设计以及具体办法等,无不浇灌着、彰显着琼崖共产党人“敢为人先”的政治锐气、“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底气、“敢于实践”的政治勇气,闪烁着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智慧思想光辉。它是琼崖土地革命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政治遗产,对于我们正在全力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办法》铸就的“敢为人先,敢于担当,敢于实践”的琼崖革命精神永放光芒。

注:

[1]琼海革命斗争史 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71页

[2]琼海革命斗争史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82页

[3] 陈成智 1928乐四区的土地革命试验海南周刊 2011年6月20日 B3版

[4] 陈成智 1928乐四区的土地革命试验海南周刊 2011年6月20日 B3版

[5]琼海革命斗争史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94页

[6]陈成智 1928乐四区的土地革命试验海南周刊 2011年6月20日 B3版

[7] 陈成智 1928乐四区的土地革命试验海南周刊 2011年6月20日 B3版

[8] 琼海革命斗争史 中国三环出版社 1990年5月第1版95页

[9]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7年9月第1版134页

[10] 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7年9月第1版120页

[11]琼海革命斗争史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112页

[12] 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7年9月第1版122页

[13]琼海革命斗争史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96页

[14] 琼海革命斗争史 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91页

[15] 琼海革命斗争史 中国三环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98页

[16]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中海156页

编辑:韩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