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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扶贫农村贫困人口出实招

2008/09/13  浏览量:     

 

 

达州市:扶贫农村贫困人口出实招

 

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扶贫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的中心工作来抓,急为贫困人口所急,想为贫困人口所想,时刻关心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637元的特困户凭优惠证可享受8项优惠扶持政策。

8项优惠政策是:农村年人均收入在637元以下的特困户,从2004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特困户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行“两免一补”。从2004年下学期起,特困户子女入学免收杂费、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寄宿生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50元,凭证享受至2007年底;特困人口因生病而在乡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就医的免收挂号费、检验、检查费减免30%,住院治疗的床位费减免50,特困户凭证可享受到2007年;对锁定移民特困户新建房屋减免土地、林业费用,特困户凭证享受至2007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户,优先安排劳务扶贫培训;对农村特困人口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免收工本费;对农村特困户中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对特困户已办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从取得证之日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优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0元。□

(庞中华)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