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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活动应做到“三要三不要”

2008/09/13  浏览量:     

帮扶活动应做到“三要三不要” 

 姜正林

当前,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帮扶广大农村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各地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扶贫方式,改进扶贫手段,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扶智、扶技、扶资、扶项目等结对帮扶弱势群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现实中,少数地方“帮扶活动年年搞,年年扶贫不脱贫”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是当地开展帮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滞后,使帮扶活动难以见效。笔者认为,当前帮扶活动应着重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坚持针对性,不要浅尝辄止。实践证明,帮扶农村弱势群体,首先要全面掌握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所思所盼,以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否则,帮扶活动犹如缘木求鱼,扩大效果便成无源之水。当前,扶贫渠道是多方面的,既可以结合当地的特色开展产业扶贫、行业扶贫,也可以提供项目扶贫、科技扶贫,更可以结合农村实际需求突出社会扶贫和政策扶贫。只有坚持针对性,全面掌握和了解被帮扶弱势群体的特长和优势,以及脱贫急需,帮扶措施上才能综合配套,方式方法才能灵活多样,从而对症下药,辩证施治,不断扩大帮扶活动的新成果。

二要注重计划性,不要忽冷忽热。不可否认,在结对扶贫工作中,各地都能制定较为周密的计划,达到帮扶项目、思路、措施、要求、目标“五明确”。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地区存在将帮扶弱势群体当作“做好事”的要求去实践,不少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存有一定的“帮着看,看着干,能帮多少算多少”的思想。因此,只有建立一套明确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变扶贫工作定性要求为定量考核,并严加督导,才能杜绝忽冷忽热的现象,从而推动扶贫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突出实效性,不要拈轻怕重。诚然,扶贫帮困工作有一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从当前结对帮扶开展的情况看,少数地方存在着短期行为,他们往往从解决弱势群体的“燃眉之急”“应时之需”出发,而不能从根本上治标,从长远出发“造血”,从预防返贫上建立长效。更有一些地方,为了显示帮扶成绩,像唱戏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搞声势走过场,全然不顾实际效果。往往上一轮扶贫脱困计划未实现,新一轮结对帮扶活动序幕已拉开。但既然帮扶就要突出实效性,立足长远,“授鱼”、“授渔”并重,变解决基本生产生活困难为扶持就业、鼓励创业,以不断巩固和扩大结对帮扶的成果。那种“活动之初搞慰问,活动之中登登门,活动结束填填表”的做法,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终究会落入“年年帮扶不见富”的窠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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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编辑部